渠县异地援助工作站维权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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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广东东莞洪梅镇务工的渠县籍民工王某某等12人,因工资核算发生纠纷,经渠县法律援助中心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援助工作站调解,为农民工讨薪43000元。
2013年3月,渠县报恩乡6组民工王某某等12人,外出广东东莞洪梅镇碧满园工地务工,2014年1月5日工地完工后,民工代表王某某与该工程项目部经理贺某某算账发生纠纷。渠县法律援助中心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援助工作站律师田浩文在第一时间赶到了事发现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田浩文组织双方到东莞洪梅镇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因民工王某某身体受了皮外伤,项目部办公室财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派出所对双方的打架行为不给予处理;王某某受伤的治疗费由项目部全额支付;对民工工资双方进行重新核算。2014年1月7日,项目部与民工代表核算工资为43000元。同月28日,除预支工资10000元后项目部支付渠县籍民工工资33000元。
渠县异地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建立,为渠县籍农民工提供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渠县籍农民工的坚实靠山。让我县在外务工人员感受到了渠县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贾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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