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加强“节日”市场物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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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县发改局副局长宦梅带领执法人员,先后对城区部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家电商场、客运站和出租汽车等进行了巡查。
检查的重点:一是是否用奢华包装、搭售,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以及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二是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及货源情况,经营者是否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以及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三是检查药品、家电下乡等价格执行情况,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是否执行当前价格政策;检查中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健康有序,发改局还将在节日期间汇同县工商、质检、商务、药品食品等部门开展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宣传。在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的同时,向经营业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公告”,告诫经营业主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得借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二是严查处。对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三是强投诉。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节日期间12358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24小时值守,24小时回复。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回复一起。四是强监测、预警。重点对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波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和预警预报。安排价格监测人员每天对各超市、集贸市场等进行价格监测,做到及时汇总、及时分析,及时报告。
目前,全县物价基本稳定,商品充裕。巡查中发现个别经营者未做到一货一签,特殊商品未做到公示,个别出租车存在不打表,搭组合等行为,相关部门已现场责令其纠正,对个别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正在处理中。 (胡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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