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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起,县医院、县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杨金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26 16:06: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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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日起,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能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取消药品加成是我县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4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要求,实施的一项医改新举措。今后,我县将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通过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以及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杨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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