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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乌木之争获解决 挖木村民与村集体平分

作者:李罡 周子铭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01-21 15:05: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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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达州渠县涌兴镇小河道里有人挖出一根乌木,当地村民和挖木人就所有权发生了争执。目前,这根乌木的分配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昨日,记者获悉,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挖乌木的村民与村里达成协议,卖乌木的4万元对半分,大家皆大欢喜。

  2012年春节,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耕地发现乌木,经专家评估价值逾千万,就在他即将挖掘出土时,突然被通济镇政府责令停工,被告知乌木属国家所有。看到彭州出土天价乌木,渠县涌兴镇永东村的5位村民也怦然心动,在永东村5组的河道里寻找乌木,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人也很快挖出乌木,经估价约4万元左右。当地其他村民以乌木为集体所有,应该见者有份,乌木“权属”也闹起纠纷。

  获悉情况的涌兴镇政府出面协调,提出参考意见,一是等待“彭州乌木案”宣判结果,到时可以借鉴;另外一种意见是村里自行协商解决,售卖乌木所得村社和挖乌木者都可以有份。

  “渠县乌木之争已得到圆满解决。”昨日,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说,当地想参考彭州乌木案的宣判,没想到彭州案却暂时没有结果。当地政府与村民多方协商之后,已经达成了共识。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村里和挖乌木的村民达成协议,该乌木卖了4万元,2万元上交集体,并从这2万元内拿出了3000元,作为工钱付给了看护乌木的村民。另外2万元给了挖出乌木的几名村民,由他们自行进行分配。“对于分配的结果,大家最终无异议,还形成了书面协议。”

  据杨芝春介绍,为保护河道和河堤,政府已明确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在河道里私挖乱采。(李罡 周子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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