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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在渠县骗贷280万元案告破

作者:敬柏 来源:达州网 发布时间:2013-01-15 09:52: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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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于警方压力嫌疑人河南自首

  

  前不久,河南籍贺某某向当地警方投案,随即被渠县警方顺利押解回达州。据警方透露,贺某某涉嫌骗取贷款,从2010年开始,他便以渠县青龙乡的大棚蔬菜基地需资金周转为由,伪造了28本营业执照向渠县某银行申请贷款280万元。

  

  债务人突然“蒸发”

  

  据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李映介绍,去年8月中旬,渠县某银行报警称,银行按照惯例通知债务人如期偿还债款期间,发现有28名债务人的贷款有问题,这28名债务人共向该行申请贷款金额高达280万元。

  

  “银行曾派人寻找债务人催促偿还贷款,但是只找到了个别债务人,而这些人均称对贷款一事不知情,遂报案。”另据李映介绍,大部分债务人因外出务工、或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银行根本联系不到债务人。但是银行在清查这28名债务人的贷款程序时,发现均与一个叫贺某某的男子有关联。

  

  蔬菜基地成诈骗由头

  

  由于案情重大,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并派出民警对该案展开调查。民警调查到,33岁的贺某某系河南籍人,曾与一名渠县籍女子结婚后,迁至渠县定居。

  

  2010年,贺某某受到当地相关部门许可,在渠县青龙乡租赁了70亩土地用于发展大棚蔬菜。此后,贺某某以大棚蔬菜基地急需资金周转为由,用营业执照向银行申请贷款10万元,并如期偿还了这笔贷款,取得银行对他的信任。但从那以后,贺某某经常以他人身份及他人的营业执照共28本,向银行申请贷款,最终累计贷款280万元。

  

  债务人拆东墙补西墙

  

  渠县警方侦破期间发现,贺某某利用他人身份取得贷款后,再用新的贷款去偿还以前的贷款,从而让银行认为他有经济实力偿还贷款。

  

  “他为了取得银行的信任,除了拆东墙补西墙外,还向他人放高利贷,从中获取暴利,达到尽快赚到更多钱的目的。”据李映介绍,贺某某放贷期间,由于很多债务人因经营生意亏本,导致他在银行的经济窟窿越来越大。去年8月17日前,贺某某因再无法敷衍银行偿还贷款,只能潜逃回到河南省杞县裴村店乡陆台岗村的老家,逃避银行追款。

  

  上网追逃缉捕嫌犯

  

  据了解,渠县警方对贺某某涉嫌诈骗银行贷款一案展开侦破后,曾3次派出警力远赴河南缉捕贺某某,但由于贺某某狡兔三窟,造成警方3次缉捕行动扑空。

  

  2012年11月,由于渠县警方对贺某某实施上网追逃后,得到了河南警方大力协助,最终掌握了贺某某的真实行踪。当月24日,迫于警方压力,贺某某向当地警方投案,渠县警方随后将他押解回达。

  

  “他清楚自己犯了法,所以在接受审讯期间没有产生抵抗心理。”渠县警方透露,贺某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目前,贺某某因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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