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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男子慢摇吧内滋事 内保聚众殴打致其重伤

作者:敬柏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16 17:48:3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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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男子王小明等人在慢摇吧内玩耍蹦迪时,被人用烟头烫着衣服袖口后,双方发生纠纷,王小明持刀威胁,被慢摇吧内保两次夺下后,不服气的王小明提刀理论,却被慢摇吧内保打成重伤……

  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6日21时许,渠县静边镇刘某因结婚请王建林、李某等人到渠江镇“NO:1”慢摇吧内玩耍,蹦迪时,王建林手中的烟头将同在舞池内蹦迪的王小明(已判刑)的衣服袖口烫着,双方发生纠纷,王小明见王建林那边的人多,便从同伴谢某某的挎包内拿出一把20厘米左右的折叠刀恐吓王建林等人,被慢摇吧的内保杨峰(已判刑)将刀夺下,劝开双方人员后,杨峰将折叠刀还给王小明。走至慢摇吧楼梯间时,不服气的王小明提刀返回慢摇吧扬言要砍内保,被杨峰再次夺下。

  王小明等人再次被劝出慢摇吧后,杨峰从慢摇吧旁的巷道内背出一个装有砍刀、铁棒等工具的渔具包,慢摇吧的保安队长王磊(另案处理)叫内保人员穿好防刺背心,称“等会儿可能要打架”.王小明走出慢摇吧后,从同伙余燕川(另案处理)包内拖出一把开山刀,提刀准备找慢摇吧内保余小双(身份不明,另案处理)理论,当其走至慢摇吧外的堤坎时,慢摇吧的内保周林(已判刑)提着胶棒打在王小明的头部,接着杨峰提刀冲出,王潇、王正(均已判刑)及王磊、被告人程辉明,苏健、苏波、张辉、陈方、付霖(均另案处理)等人拿着铁棒、胶棒、砍刀也冲出,挥舞手中的刀、铁棒、胶棒追打王小明,王小明被打后边退边朝周林挥舞开山刀,开山刀砍在周林的右手腕处,致周林手中的胶棒滚落在地,杨峰、王潇、王正等人继续追砍王小明,王小明跑至渠县人民武装部对面中国工商银行旁时,倒在地上。追砍过程中,杨峰又将王小明一起的罗序(本案被害人)的右手砍伤。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王小明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五级伤残,周林的损伤程度属轻伤;经渠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罗序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近日,渠县法院审理认为,保安的职责是保护安全和秩序,而不是去打人,被告人程辉明当时亦系“NO:1”慢摇吧的内保人员,在其保安队长的安排下,手持铁棒伙同其他内保人员追打王小明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参案人员均另案处理。(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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