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相争为金钱 法官化解聚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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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原告林泽建、林泽芬、林泽英与被告林泽文同时来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向该庭法官真诚的说:“衷心感谢法官的辛勤劳动,是你们改善了我们兄弟姐妹关系,消除了隔阂,重拾了亲情……”
此是渠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以素质提升、阳光司法,公正高效,着力强化司法为民、利民、惠民意识。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收到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又一案例。
林方玉、李守珍夫妇系渠县三汇镇干溪村人,共生育了三子二女。2003年7-8月林方玉、李守珍夫妇先后因病去世。林泽海因系聋哑人一直未成家,在其父母去世后就长期外出务工。2012年3月4日林泽海因在陕西省铜川市一建筑工地务工中不辛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哥林泽文在未告知其他兄妹的情况下,前往事发地处理了相关事宜,除去各种开销共获取赔偿款41万元。当林泽建、林泽芬、林泽英问及林泽海死亡后的相关情况时,林泽文未能告知其实情,并隐瞒所获赔偿金数额。林泽建三兄妹不服前往事发地了解相关情况。尔后兄妹四人为林泽海死亡后的赔偿金分配事宜发生争执,并致矛盾十分激化。
2012年4月23日,林泽建、林泽芬、林泽英三兄妹以共有物分割和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将其大哥林泽文起诉至渠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角度,及时指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副庭长王兰审理此案。并于当天前往渠县三汇镇干溪村向林泽文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5月15日上午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承办法官从兄弟姐妹亲情入手,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家庭观、道德观、金钱观宣传教育。同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原、被告四人以对死去的父母和亲人负责和无愧于良知的姿态,正确对待和处理亲情及利益。在法官的真心关爱和真情说服之下,原、被告四兄妹均有所感悟,但碍于情面双方均对分割数额留有余地,不愿当庭做出较大让步,致当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洞察到双方的心理,在耐心细致讲理析法之后宣布休庭,并要求双方在休庭期间加强交流和协商,争取实现庭外和解。
5月17日原、被告四人在双方代理人的指导下终于达成赔偿金分割协议,由被告林泽文向三原告共支付各种款项18万元。兄妹四人消除隔阂、重归于好,人间真爱重拾入怀。故三原告向法庭申请撤诉,并同其哥一同前往法庭办理相关撤诉法律手续,对法官们的司法为民作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真诚的感谢。(程治中 廖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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