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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农村学生吃上营养餐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21 21:30: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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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30日起,渠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吃上了营养餐,吹响了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号角。这是渠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所取得的阶段性突破。现今呈现出组织领导有力、政策宣传深入、职责任务细化、制度措施完善、启动落实快捷的良好局面。  

    据悉,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善平同志、县长苟小莉同志都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希望工程、教育战线的责任工程,下大力宣传好、启动好、落实好。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渠县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制定了《渠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实施。  

    渠县今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只是全县农村408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实施(不含渠江镇辖区内所属学校)。鉴于目前全县学校食堂达不到直接向学生提高营养餐的条件,所以选择了牛奶加鸡蛋(或糕点、熟制肉食品、水果等)的供餐模式。供应量按照每生每学年在校天数200天计算(今年递减)。2013年起,再根据情况对实施对象和范围进行调整。原则是:坚持先行试点、创造条件、全面推开。  

    县教育局严格要求,中标公司要保证所有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卫生要求,避免营养早餐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等害虫叮咬,按照配送方案的时间、数量,按时配送,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误。各学校在上课时间内,安排课间时间作为统一发放的时间,确保营养食品定时定量发放到学生手中,决不允许以金代物、拖延隔日或以生代熟的方式实施此项惠民政策。学校必须确保验收食品是安全合格产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教育局还特别强调,学校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存查制度,做到“留样三天,无异去样,异常查样”。(郑天席  张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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