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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市范围专项整治!

作者: 来源:达州融媒 发布时间:2026-01-29 23:21: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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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公告

将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

虚假宣传及制假售假专项整治

“你拍我查”活动


为规范药品、保健品经营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集中排查整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不断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和相关经营者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及制假售假专项整治“你拍我查”活动。

一、活动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违法行为征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达州市范围内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将相关实时截图、照片、录相提供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依法及时、高效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专家推介”等名义,对养老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效果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明示或暗示食品、保健品、普通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扩大医疗器械使用范围,夸大虚假宣传;刻意宣传或夸大产品成分功效,间接夸大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价格欺诈和违法广告行为。以欺骗性、误导性价格或虚构原价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商品或服务等违法行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经营假劣药品和食品行为。制售无证假药、“祖传”神药、万能药、特供药等威胁人民群众药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制售冒用商标、“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征集线索注意事项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2. 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内容。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3.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四、受理线索途径



1. 举报电话:12315,0818-3091175。

2. 来信、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达州市市场监管局320室,邮编635000。

3. 邮箱:1716105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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