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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日报:渠县三方监督机制确保整治活动成效

作者:王爱华 田乙斯 唐子涵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22 13:58: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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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灯亮了,女儿晚自习放学回家我们就放心多了”“晚上又可以跳坝坝舞了,感谢你们办了件大好事!”……日前,在渠县渠江街道金鸡巷段,“失明”了半年之久的路灯全部亮了,当地社区居民的脸上也纷纷露出了笑容。

  事情得从今年5月说起,在持续开展的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渠县检查组在走访中发现,金鸡巷段路灯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地居民反映十分强烈。随即,渠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县住建局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对其不作为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渠县住建局立即制定了解决方案,明确路灯修复的方案、时间节点及后续保养维护等。3天后,金鸡巷段的路灯“复明”。同时,纪检监察组还督促县住建局对城区所有的路灯、井盖、人行地砖等进行大排查,并进行维修,对物业公司重收费轻管理、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据了解,为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渠县在巩固2019年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大走访”“大征集”“大梳理”“大调查”,广泛征集全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汇总梳理,从中找准“城区人行地砖、井盖等破损后维修不及时问题”“农村饮水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等群众最不满意、最盼望解决的10件事,纳入全县集中整治内容,明确牵头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对未纳入集中整治范畴的,分类移交、跟踪回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为确保整治活动实效,渠县纪委监委建立了“督查组+媒体+社会”的三方监督机制,在成立16个专项督查组基础上,还组织6个巡察组、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7个乡镇纪委,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在渠县电视台、渠县新闻网、廉洁渠县、爱上渠县微信公众号等县内媒体设立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全程追踪报道。

  “整治的是问题,赢得的是民心!”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彭汉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整治活动的督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点名通报,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渠县今年共开展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两次,完成了对全县所有乡镇及主要县级部门督查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0余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毕。(王爱华 田乙斯 唐子涵)

附链接:http://www.dzrbs.com/dzrbspage/dzrb/html/202006/18/node_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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