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论坛网:渠县聚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解民忧化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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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4328起,拖移违停车辆168台;查获电瓶车、摩托车违法行为664起,暂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37台;取消主城区、出城主干道路边停车位185个;智能交通三期建设正式启动……”7月25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公安局召开“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推进会,通报近期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问题的整治成效,各工作小组逐一亮晒了“成绩”。
自整治行动以来,违停车辆次第减少、非法营运渐失市场、主要干道更加通畅、城区空间愈加清朗……一系列看得见的改变,彰显了交通整治实效,赢得了群众的称赞。而这只是渠县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的一个缩影。
纳诤言 广集民意找痛点
在渠县县委宣传部收发室,堆叠着一套近两米高的卷宗。这是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行动以来,各相关单位大梳理、大走访、大收集、大调查搜集的汇总材料。
“活动之初,我们组建工作组深入各部门、乡镇,社区、学校、偏远乡村等地,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各地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开通网络征集平台,确保了问卷覆盖全面,问题指向精准。”渠县整治办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各类途径,共征集群众诉求123094条,梳理出27大类147小类问题。
如何确定出今年重点整治的事项?通过网络投票+大会审议,从梳理的问题中筛选出群众最关心的20件事进行网络投票,根据得票数确定15件事,并由县委常委会审议,选出“村社道路维护、安全饮水、食品药品监管、环境卫生、基层微腐败、教育乱象、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医疗报销程序繁杂、场镇公共服务配套不齐”等民生突出问题作为2019年度整治重点。
出实招 斗真碰硬治难题
找准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好问题才是根本。“基层微腐败”问题是“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也是其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问题。
对此,板桥镇鼓锣村村民黄某英深有感触。2014年6月,板桥镇鼓锣村3组五保户赵某全因病去世,其妹黄某英为其操办了安葬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民政部门要给予黄某英一笔安葬补助费。然而,该村支部书记赵春在领取这笔补助费用后,一直把它截留在手中用于村支两委日常开支。黄某英多次找其索要未果。
无奈之下,黄某英于2019年6月向渠县纪委反映了此事。在调查核实后,赵春如数退还了3240元安葬补助费,并收到党内警告处分。拿着退回来的一沓钱,黄某英连连向办案人员道谢。
这一声声的感谢,正是群众对该县“微腐败”惩治效果的最大认可。据了解,整治活动以来,渠县纪委监委坚决对基层微腐败“亮剑”,共立案审查调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03人。
“什么问题最突出、什么问题最紧急、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我们就先整改什么问题,要立说立行、立竿见影。”渠县县委态度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拿出“刮骨疗伤”的勇气,把整治活动办成“民心工程”。
44家夜市摊点停业整改、新建补盲通信基站78个、6名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35家涉假商家被立案、25台出租车营运不规范被责令停运……一组组数字,便是回馈人民群众最好的“答卷”。
强机制 分门别类促长效
2019年3月,李馥镇群众向“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网络征集平台反映:场镇饮水质量不达标,要求解决。随后,该问题被列入“农村饮水安全”类别,成为重点事项。7月,李馥镇至土溪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竣工,场镇通水,且水质、水量、用水方便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全面达标。
“李馥镇群众饮水问题之所以能如此快速解决,主要得益于应对机制和专项资金的双重保障。”渠县水务局负责人介绍。
结合达州市委要求,渠县成立了“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下设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分解任务、督办工作开展,以此确保整治事项件件落到“人头上”。各涉及单位则根据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工作台账和整治时间表。同时,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急难险盼”的难点、堵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能尽快整改的就立马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层分类逐步解决,并向群众阐明原因,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渠县整治办负责人表示。
整治工作既要“面子”,也要“里子”。如果仅仅只是为了一时“取悦”于民,必然会导致失信于民。为此,渠县建立了“督导组+媒体+社会”的三方监督机制,在渠县电视台、渠县新闻网、爱上渠县微信公众号等县内媒体设立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全程追踪报道。(谭瑛 孙弋童)
附链接:http://www.rmlt.com.cn/2019/0805/553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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