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渠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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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镇铜鼓村村支部书记郑德生、村主任何代儒,在安装天然气过程中,向147户村民加码收取安装费6万余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四川达州市渠县纪委监委在该县青龙镇铜鼓村召开院坝反馈评议会,现场通报了对郑德生和何代儒的处分决定,并当场将二人违纪所得退还给村民,赢得一片掌声。
“真没想到收了的钱还能退回来,县纪委在查处了铜鼓村这件案子后,还及时向村里反馈处理意见,我们非常满意。”反馈评议会当天,铜鼓村村民陈刚高兴地说。在对此案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时,99%的村民投了满意票。
查处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渠县纪委监委通过院坝反馈评议会的形式进行反馈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案件返回调查组重新核查,待查实后再次反馈评议,直至群众满意。去年以来,渠县纪委监委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8人。(张文 李富强)
附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9-05/13/nw.D110000renmrb_20190513_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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