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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城市读本:惩防扶贫领域“微腐败” 渠县打出四套“组合拳”

作者:石秀容 曾业 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8-09-21 09:37: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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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纪检工作人员审查相关材料
 
  “这笔资金既没有在村财务入账,也未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渠县万寿乡天马村村主任李小平,在修建6组、9组的院坝路和入户路时,未召开“一事一议”群众会议确定筹资筹劳的情况下,按照50元/米的标准向群众共筹集资金46130元。这一问题,被督查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2018年7月12日,渠县纪委给予李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渠县纪委监委围绕全县奋力冲刺脱贫“摘帽”,把握机关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打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群众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整治”“严肃执纪+通报曝光”四套“组合拳”,惩防扶贫领域“微腐败”,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打好“预防针” 日常监督+重点监督
 
  渠县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日常监督的“基本功”,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端正风气,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同时,紧盯扶贫、住建、民政等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不定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督,深挖损害群众利益及不正之风和“蝇贪”“微腐败”问题线索。1至8月,下乡入户调查180多次,电话抽查每周50次。
 
  织密“监督网” 群众监督+派驻监督
 
  渠县定期开播“问廉宕渠”脱贫攻坚专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手段,建立渠县电视公开监督互动平台;每月每村召开一次院坝纪检行“三问”质询会;公布县乡纪检干部电话号码;建立村社微信工作群,全面公开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等信息;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探照灯”的作用;不断织密织牢“网、信、电”监督网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实时监督权力运行。同时,县纪委监委按照“交叉派驻、直接管理”的原则,向当年退出贫困村派驻一名纪律监督员,增加发现问题的监督“探头”。通过入户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院坝座谈等方式,对城乡低保、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督,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
 
  拧紧“廉洁弦” 巡察监督+专项整治
 
  渠县充分发挥巡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的利剑作用,着力发现和查处贪污侵占、强占克扣、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尤其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雁过拔毛”等微腐败问题。同时,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3+1”专项治理,坚持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绷紧“廉洁扶贫”弦。1至8月,巡察办派出4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干部作风、档案资料等方面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监督检查。
 
  敲响“警示钟” 严肃执纪+通报曝光
 
  渠县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着力排查、发现和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雁过拔毛”等问题以及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土地征迁补偿、项目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问题。同时,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在“廉洁渠县”网站设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对扶贫领域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线、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1至8月,全县发现问题线索17个,发出整改通知75份,立案20件,党纪政纪处分33人并全部通报曝光,释放了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石秀容 曾业)
 
  附链接:https://e.thecover.cn/wapepaper/html/20180914/88298.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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