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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日报:渠县一纸“函告”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作者:孙弋童 邱霞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11 16:33:3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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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渠县4名县级领导分别收到了县纪委送来的函告单,将县住建局、县航务海事处、土溪镇等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行为书面告知,函告分管县级领导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报告并反馈给县纪委。

  纪检组织向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送达函告单,是渠县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破解同级“监督难”的有益尝试。

  “推行函告监督,明确函告事项,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监督方式具体化、履责过程痕迹化,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融共进。”渠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渠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函告监督办法》,通过纪律审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途径收集符合函告制度规定的内容,以函告单的形式告知相关领导,建议函告对象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研究措施及时整改。

  据了解,函告制度确立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函告对象。将其分管或联系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存在违反“六项纪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等10种情形,以及县领导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列为函告内容。

  为确保函告取得实效,县纪委对“函告-督导-整改-反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在县委常委会上汇报函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对函告内容不重视,督促整改不力的,形成“负面清单”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评价使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释放“权责对等、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据悉,落实函告监督,推动县级领导组织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5场,整改问题25个,达到了“问题梳理一批、集中整改一批、警示教育一批”的效果。(孙弋童 邱霞)

  附链接:http://www.dzrbs.com/dzrbspage/dzrb/html/2017-12/11/content_10811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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