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干部忙跑腿 渠县“民事代办”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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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新农合,办理户口等平常事,曾是不少群众头疼的“麻烦事”。如今,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渠县的农民来说,只要交给村里的便民服务代办点,一切都解决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渠县以建设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为落脚点,把解决群众“办事难”作为突破口,通过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工作,搭建起了“民情反映”和“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架起了干群“连心桥”,实现了党建工作和改善民生“双推双赢”。
足不出村享受公共服务 农村群众方便实惠
“以前办件事都要来回跑几趟,现在出门走几步路,交给村干部就可以了。便民服务代办制度,让我们感受到政府在实实在在地关心民生。”4月1日上午,中滩乡宋岭村3组村民张长明要办理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来到村委会代办点,按要求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村干部就为他全程代办了所有手续,老张深有感触。记者看到,在村委会便民服务代办点内,村干部正忙着给群众办理各项手续。宋岭村支部书记文仕友介绍说,村民有很多办理手续都可以在代办点完成。
随着社会发展,低保申请、户籍登记、养老保险等村民事务的办理明显增多,多数村民因办理程序不明白、所带材料不全,办一件事往往要跑好几趟。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村级组织服务职能,解决联系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渠县于2013年在全县推行“民事代办”制度,在全县各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群众只要把相关材料交齐,由村委会干部免费“跑腿”办理,代办的范围涵盖建房、计生、低保、户口、办照、就业信息等20多项。
为了让代办制度真正服务农民,该县强力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场所建设,县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统一添置办公桌椅、集中升级改造110个面积不达标行政村办公场所,确保全县每个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都有统一规范标牌、有开放办公场地、有固定办公桌椅。并挑选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两委”干部担任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并明确1名相对固定的代办员负责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衔接办理,建立起一支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事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民事代办”推行以来,上通党委政府,下联村社群众,成为民情冷暖的“温度计”,架起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表示,我们就是要通过推广“民事代办”,努力让老百姓“少跑一趟路,少找一个人,少花一点钱”,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村就把想要办的事办好。
“便民代办进农家,男女老少乐哈哈;民事代办真是好,优质服务顶呱呱……”一曲顺口溜道出了群众对此的称道。
从‘群众跑腿办事’变为‘干部跑腿服务’ 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李渡乡狮牌村是渠县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示范村。在狮牌村便民服务代办室,2台液晶电脑、1台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摆放整齐。“打印表格、复印文件、网上下载,都可在服务室里完成。”村支书曾祥琼说,代办点实行每周五天值班制,村两委干部轮流值班。为了便于村民监督,代办点的值班时间与值班制度醒目地张贴在墙上。
“一看挂在墙上的公示内容就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时间、缴费须知也都很明确。上面也公布了电话,联系起来十分方便。”村民郑兴国夸赞道,村两委每天有人轮流值班,不愁找不到人。村干部也十分乐意为村民办事。郑兴国说,“给村民办好一件事,他们都很感激。一来二去,干群关系也越来越融洽。”
“村级组织作为基层组织,是直接面对和联系群众的,职责就是帮助村民解决困难,提供服务。民事代办使‘群众跑腿办事’变为‘干部跑腿服务’,我们虽累一点,但能为村民实实在在做点事,值!”曾祥琼介绍,“民事代办”推行以来,上通党委政府,下联村社群众,成为民情冷暖的“温度计”,搭建起“民情反映”和“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架起了干群“连心桥”
目前,渠县56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起村级便民服务室,覆盖率达到100% 。与此同时,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助各村建立完善了代办员轮值班制度、民事代办接办件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咨询与代办事项台账管理制度、代办件接办件签收制度和代办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制度,确保“村民办事不出村”。近一年来,全县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纳入全程代办事项达到20项以上,累计为群众代办事项达229305件,现场办结22600余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和称赞。(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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