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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纪实

作者:徐海涛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02-06 10:51:3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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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春节将至,但2012年的一场车祸却仍让渠县龙潭乡龙寨村村民胡春英一家心急如焚:事故经法院判决后,由于被告平常靠摩托车载客为生,家境也不宽裕,因此,迟迟不能履行生效判决,法院虽对被告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赔偿款兑现仍然渺茫。1月28日,在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临巴法庭法官的主持下,胡春英一家与被告夫妇再次进行协商。法官们通过长达3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有了和解诚意,但被告仅能筹集到4万元赔偿款,与7.1万余元的赔偿额差距较大。为促成双方和解,报经院领导同意,渠县法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原告1万元。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全部兑现。

  原本对春节前拿到赔偿款不抱任何希望的胡春英一家感动地对法官说:“谢谢法官,这下我们家可以还清借款了,不再担心债主春节上门催债了。”这仅仅是渠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的一个剪影。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让人民群众尽享蛇年春节的欢乐祥和,渠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切实开展以“服务民生创一流”为主题的“司法大拜年”活动。全院干警围绕“司法大拜年”活动“十个十”工作任务,服务大局保发展、发挥职能解民忧、传递温情暖民心、畅通渠道听民意,全面落实司法护民、为民、便民、利民、爱民、亲民举措,提升了干警服务群众工作能力,集中展示了全院干警争创“两个一流”的良好精神面貌。

  服务大局保发展

  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最大的民生保障,渠县法院始终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服务大局,为渠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和服务上。

  ——围绕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县建设,开展服务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新农村综合体、农民新村建设专项审判活动,受理涉示范区、新农村综合体和农民新村建设区域内案件23件,审结23件,调解20件,有力保障了示范区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围绕全县“三重工作”,深化服务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专项审判活动成果,继续加大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理涉“三重工作”案件5件,其中调解4件,维护了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秩序;坚持司法预警制度、司法建议提醒机制、政策法律服务帮助机制,为重点企业提供专项咨询服务3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4个。

  发挥职能解民忧

  “保民安、排民纷、解民忧”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渠县法院在活动中,始终把维护全县和谐稳定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在便民惠民上见成效。

  ——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主力军作用,深化“五打五护”专项刑事审判活动成果,维护治安大局的稳定。活动中审结刑事诉讼案件18件、刑附民案件1件、罚金执行案件23件,其中,“两抢一盗”、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案件9件,占全部刑事诉讼案件的50%。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巩固和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成果,全面推行“三级联动,一方配合”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民纷。活动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4件,审结167件,其中调解、撤诉105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37件。

  ——完善立案信访“一站式”窗口服务功能,完善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举措。活动中,以审判“五进”活动为载体,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在纠纷发生地就地审判、现场调解,巡回审理案件86件,其中调解62件。诉前调解3件,小额速裁5件,假日立案16件,网上预约立案31件,网络调解7件。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审理涉民生案件87件,集中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依法执行案件15件,执结标的54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集中发放救助金32.8万元;认真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减免缓诉讼费8件3.15万元。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送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机关业务部门和11个人民法庭在城区和乡镇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3000余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传递温情暖民心

  献爱心、传递温情既是社会责任,更是司法审判工作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渠县法院扎实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党的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心里,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青丝乡鼓坪村是渠县法院“挂包帮”工作帮扶联系村。2012年,法院购买6000株核桃树苗帮助鼓坪村建起了100亩种植基地,班子成员牵头联系帮助10户帮扶对象,提供农资、畜禽种、仔等价值2万余元。临近春节,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到帮扶对象户家里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掌握其发展种养殖业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制定今年的帮扶计划,同时决定开展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活动。1月29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熊志明受院长刘东的委托,代表法院前往青丝乡慰问困难群众,捐赠5000元用于慰问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户,送去大米6袋、食用油6桶,走访慰问鼓坪村困难群众10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

  困难群众需要帮助,困难干警也需要关怀。渠县法院坚持春节慰问法庭和困难干警制度,班子成员分赴11个人民法庭,对法庭干警进行亲切慰问,发放慰问金5500元,让法庭干警深受感动;慰问困难干警、干警遗属23人,发放慰问金17700元,体现了组织关怀。

  畅通渠道听民意

  司法审判工作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可以更好地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解决好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

  ——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联系工作。正、副院长带队集中走访代表、委员,主动介绍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办理、回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活动中收集意见建议2条,全部办结并回复。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发送工作情况简讯2条。

  ——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一名院领导带班接访和一名审判人员、一名信访工作人员、一名法警共同值班接访的“1+3”接访机制,加大院长、庭长接访力度,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做好外网网站院长信箱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回复投诉人。活动开展以来,共接访来访群众56人次。

  ——开展集中回访当事人活动。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改正法院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悉心解释消除沟通理解造成的误会。1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渠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尧与渠县法院副院长蒲晓波一道对一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的天星镇村民进行了回访,征求意见并了解其缓刑考验期表现情况。活动中,共走访案件当事人15名。

  “司法大拜年”活动拉开了今年司法为民主旋律的序幕,渠县人民法院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谱写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  □徐海涛 闫军 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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