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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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共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主持召开渠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是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编制预算、规范税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构建国家宏观数据库、电子政务和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必须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和实施。
会议要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编办、人社、文旅、民政、发改、农业、经信、商务、住建等部门(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名录库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反馈本行业新增、变更情况,依法按时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提供本部门(单位)行政登记或管理的基本单位资料,提供本部门(单位)统计调查单位信息核实结果。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名录库工作保障,配齐配强统计人才队伍。县统计部门按统计基层基础“六化”建设标准,按季度、分行业、分部门、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县财政部门要将名录库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统计局部门综合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县政府办及时将《办法》印发至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利用各类会议对《办法》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名录库管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办法》落地见效。加快建立完善名录库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将名录库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压实行业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共同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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