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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办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06-21 02:29: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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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立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
为配合全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我县积极举办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第一,经县民保领导小组领导、副县长牟道勇审定同意,经过近1个月的认真筹备,由县文化馆承办了《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民保工程)》大型展版,展版重点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知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保护成果以及主要保护项目。刊用历史、现实图片150余幅,内容翔实,设计、制作创新。二是6月9日上午举办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县上领导动员讲话,街头宣传标语和街头民间文艺行进表演,气氛热烈、隆重。三是6月10日上午在渠县八一街举办了文化遗产日展示宣传活动,县文化馆展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版15个,县博物馆展出文物保护法展版10个,渠县图书馆展出文化遗产宣传展版15个,吸引了数千行人驻足观看。同时文化馆、博物馆散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发改委、县文体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等单位领导亲临展览现场指导工作。
为扩大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影响,渠县文化馆将在15个展版的基础上,扩充文字与图片,编印《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民保工程)画册》,送发省、市、县相关领导,民保专家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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