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今日时政>详细内容

渠县农村信用社:找准切入点 建设新农村

作者: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网 发布时间:2006-09-19 23:09:14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本文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破解“三农”难题、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破解“三农”难题、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也为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指明了方向。渠县农村信用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打造“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为目标,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有效地支持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渠县农村信用联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等不靠,早规划、早安排、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一是今年2月当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报道中央“一号文件”印发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消息后,渠县联社立即就组织联社机关干部员工集体学习了文件全文,并要求各农村信用社组织辖内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吃透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一每个干部员工的思想和统揽农村信用社工作的全局,主动肩负起新农村建设的历史重任,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二是为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县联社于3月初成立了以理事长潘琪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渠县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农村信用社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领导小组一成立,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渠县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于3月9日就印发到了各农村信用社实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渠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支持与服务工作。

  1、找准切入点,着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全县农村信用社按照渠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主要支持了万亩超级稻示范基地、万亩黄花扩繁基地、万亩柑桔改良基地、万头PIC种猪养殖基地等“五个一万”农业产业化项目及龙头企业,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基地+大户+农户”和“公司+大户+农户”的农村产业新格局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渠县是畜牧业大县,畜牧业是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生猪养殖又在畜牧业中占主要地位。仅2005年,全县生猪产值达9.5亿元,占畜牧业总产值的53.3%。与此同时,渠县又是全国商品猪基地县,生态、气候及环境适宜生猪生长,且饲料资源丰富,广大农民素有养猪的传统。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渠县农村信用联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和省联社关于支持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在五年内把渠县建成“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的要求,把支持全县生猪产业发展作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并先后向生猪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渠县华升食品有限公司投入了信贷资金4,700万元,支持其建设年产万头PIC种猪和20万头PIC商品猪的生态养殖基地,该项目现已建成投产,其生产经营已步入了正常轨道。华升公司共向该项目投入资金7,062万元,其中建猪场投资4,598万元,购种猪投资1,704万元,购饲料投资760万元。该公司目前存栏祖代种猪1,700头,祖代种猪已产仔1,732窝,共存活13,266头,现存栏8,687头,已销售4,579头,共实现销售收入219万元。

  2、找准结合点,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渠县农村信用社积极探寻龙头企业、农户和农村信用社三者利益的最佳结合点,走出了一条农村信用社支持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动养殖大户,养殖大户示范、引导广大农户的“公司+大户+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这样,既促进了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和广大农户的发展与增收,又为农村信用社富裕资金找到了运用途径,还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各方互动共赢的良好局面。

  全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生猪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一手抓好对“龙头”企业华升公司的支持,一手抓好对养殖大户和广大农户从事PIC生猪养殖的支持,推动和促进全县生猪产业的发展,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PIC种猪及商品猪的养殖推广上。全县农村信用社通过设立PIC生猪养殖贷款专柜(小组)、开展养殖贷款“绿色通道”和扩大养殖信用贷款限额等措施,全力做好PIC优质种猪及商品猪的养殖推广工作,力争把生猪养殖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示范和助推作用。截止8月,全县有48个乡镇86户养殖户与华升公司签订了1,889头种猪、5,556头商品猪的销售合同,仅今年以来,全县农村信用社已向农户投放了PIC生猪养殖贷款318.5万元。

  3、找准着力点,积极支持劳务开发。渠县农村信用社根据渠县是人口大县、劳务大县的实际,一方面,按照县政府提出的对农民工实施“订单培训”和“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的要求,支持农民工参加培训,提高其从业技能。另一方面,根据外派、内引、内转相结合的劳务开发思路,支持广大农民工进城或外出务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合理流动,把劳务经济这块“蛋糕”越做越大。今年1至5月,全县信用社累计向务工农民发放培训及务工路费等方面的贷款680万元,有效支持了全县劳务经济的发展。

  4、找准薄弱点,全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渠县农村信用社针对全县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和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较差的实际,一是加大了对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病险水库加固治理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重点支持了红层找水、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和新农村示范村及小集镇建设,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逐步改善。有庆信用社共放贷86万元,支持了全县新农村示范村之一的中滩乡寨坪村农民实施“五改三建”(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灶,建沼气池、卫生井、防旱池),目前该村已有400余农户完成了改水、改厨、改厕、改灶,建好了沼气池,维修新建卫生井415口、防旱池25口,新修连园路、便民石板路14.7公里,环村公路2条7公里,房屋座脊粉白1,654间,硬化院坝415个,安装固定电话350门,有线电视410户,种植优质稻1,821亩,养优质猪4,000余头……这一组组数据无疑证明了寨坪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可喜变化,使我们看到了“庭园生财、房屋生辉、人际生和、环境生美”的新农村雏型,寨坪村的新农村建设迎来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和《农民日报》等众多媒体关注与报道,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肯定与赞扬。寨坪村只是渠县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是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鲜活实例。

  (三)转变作风,创新服务。为有效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渠县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和改进支农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扎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

  1、实施“四大工程”。为加强信贷管理、夯实信贷服务工作的基础,渠县农村信用联社于今年4月初就启动了客户经济档案、客户授信评级、客户征信系统和贷款五级分类“四大”信贷管理基础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制定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此次“四大工程”是一项十分艰巨而浩大的系统工程,仅客户经济档案就涵盖了全县所有企业法人、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整个工程建成实施后,将对全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2、实施全员营销。全县农村信用社转变贷款营销观念,一改以前“坐柜放贷”的陋习和惧贷、惜贷的错误观念,主动深入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农户家中,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主动送贷上门,解决其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县联社并拟定在全县农村信用社实施全员贷款营销,在落实好“放、管、收”责任和加大风险约束的前提下,鼓励全体员工参与贷款营销,并在贷款本息完全收回后,再按利息收入的一定比例奖励给员工,以调动和激发员工参与贷款营销及做好支农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3、实施“贴身服务”。渠县农村信用社在做好面上支农服务工作的同时,对龙头企业和种植及养殖大户实施了“贴身服务”。在支持生猪质量工程中,对PIC种猪及商品猪养殖的龙头企业华升公司和规模养殖大户实行了信贷员驻厂、包户跟踪服务。一方面,做好对信贷资金监督使用和风险监控。另一方面,全程了解与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健康发展。今年3月,县联社通过驻华升公司信贷员反馈回该公司由于受种猪滞销及养殖推广进展缓慢、政府补贴资金未到位等方面的影响,流动资金出现缺口,新建的饲料加工厂无法启动,该公司生产经营一度陷入了困境。针对这一情况,县联社一是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促成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协调和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布置PIC种猪的销售和推广工作,解决推广和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及时出台了以“3个三分之一”(养殖户自筹、华升公司赊销种猪、信用社贷款各占三分之一)和根据养殖规模提高了养殖户的贷款授信额度等措施解决养殖户资金不足,帮助该公司做好生猪销售和推广工作。三是下调了生猪养殖贷款的执行利率,减轻了龙头企业和养殖户的养殖成本。四是通过各种关系积极协调市、县两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力争省、市、县财政对华升公司8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生猪投资参股项目资金的尽快到位。五是县联社贷审会在充分考察调研和反复论证后,决定再给华升公司追加1,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现已上报市联社咨询,以解决该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的实际问题,全力促进全县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渠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生猪质量工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PIC种猪销售和养殖推广工作进展缓慢。一是由于部分乡镇对PIC生猪养殖推广宣传、引导得不够,群众对PIC生猪缺乏认知和了解,加之前段时间全县局部地方出现了生猪疫情,以及目前生猪市场行情低迷等原因影响了PIC生猪的销售和养殖推广。二是部分乡镇对生猪质量工程认识不足,只图完成任务,不讲工作质量,把信用程度极差、不具备养殖能力和条件的农户也列入规划,把问题和矛盾推给农村信用社。三是个别乡镇干部在生猪推广宣传中,不是正面引导,而是进行了一些负面宣传,误导群众说“趁现在政府倡导,没钱找信用社贷款,出了问题,有人‘捡摊摊’”。四是部分养殖户对信用社采取的贷款监督使用措施不理解、不予配合等诸多原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PIC生猪的销售和推广工作进度。

  (二)龙头企业出现了流动资金短缺的经营难题。一是由于华升公司种猪2005年8月首次产仔的实际产仔率与计划存在一定差距,少产仔10,953头,导致了实际销售收入比预期减少了719万元。二是由于受生猪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该公司每头种猪实际销售价格比预计减少了350元,已销售的4,579头种猪就减少销售收入98万元。三是由于种猪整体滞销,只有将种猪改良成商品猪育肥后出售,这样也比计划减少了销售收入141.2万元。四是渠县信用联社去年11月给该公司贷款时,未将后期(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消耗的360万元饲料资金考虑在内。四是省、市、县三级财政投资参股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该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其资金缺口达1,300余万元,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困难。与此同时,也加大了全县农村信用社投放给该公司贷款的风险。

  (三)地方政府尚未建立配套的社会服务体系。由于地方政府尚未建立和制定一套科学有序的产业指导、信息发布、技术服务、资金扶持、销售交易和风险规避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与帮扶机制,从而使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和农户仅靠自筹资金和农村信用社贷款从事生产经营,还要承担各种政策、技术和市场风险,不但加大了企业和农户的经营风险和成本,而且也增大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风险,从而挫伤了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步伐。

  (四)农村信用社相关行业监管政策亟待完善。由于以前受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和发展情况也是千差万别,象渠县农村信用社这种历史包袱重、遗留问题多的信用社,无论是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比例均超过了银监部门规定的相关监管指标,就无法对超比例的企业和大户给予信贷支持,客观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整体支农职能的有效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为解决农村信用社持续、有效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对PIC种猪养殖推广的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为确保“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目标的如期实现,一是全县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优质种猪养殖推广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养殖PIC生猪好处,加深群众对PIC生猪认识和了解。二是加快淘汰劣杂猪种的步伐,促进群众转变养殖劣杂猪的观念,树立养殖优质生猪的意识,踊跃养殖优质生猪。三是各乡镇至少要规划和发展1-3户诚实守信、具备规模养殖条件和能力的示范养殖户,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养殖优质生猪。四是市委、市政府要积极做好全市的优质生猪养殖推广工作,在全市形成养殖优质生猪的良好局面。

  (二)多渠道解决龙头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华升公司要自身加强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全力做好销售工作,力争多回笼资金,减轻资金短缺压力。另一方面,市、县二级政府要筹齐分级承担的生猪投资参股项目资金,确保省、市、县三级投资参股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尽快解决华升公司资金紧缺的经营难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地方政府一是要成立专门机构定期发布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市场信息,提供产业引导和行业指导;二是农技、农机、畜牧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机维修与保养、生畜疫病防治等方面技术服务;三是建立专业协会或机构,无偿给农民提供生猪等农产品的销售服务;四是成立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和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五是保险公司应开设种植及养殖业险种,为种植及养殖企业和个人提供保险服务;六是中央和地方要建立对畜牧、水产等项目的财政“直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

  (四)适当放宽农村信用社行业监管限制。银监部门要在坚持审慎性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对历史包袱重、遗留问题多的农村信用社实行区别对待,适当放宽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比例等相关监管指标的限制,为农村信用社对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提供信贷服务“松绑”,有效推动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