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中央法务区有何“特别”之处?专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地方改革创新研究院院长潘治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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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发起举办的“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征集活动发布最终案例名单。四川总共有6个案例分别进入“2021中国改革年度特别案例”“年度案例”和“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三个名单。
其中,“四川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被推荐为“中国改革2021年度特别案例”,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特别案例。
据记者了解,“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征集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10余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活动聚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的落实和创新,从研究的角度,总结梳理地方改革案例经验,并对其中具有普遍意义、可操作性强、可复制性强的案例加以宣传推广。
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平台抓手,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何能够得到主办方青睐而被推荐?其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有何“特别”之处?日前,记者专访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地方改革创新研究院院长潘治宏。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征集的基本情况?
潘治宏:“2021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征集活动自2021年7月开始筹备,案例主要由地方改革部门报送,主办单位组成专家评议组进行讨论推荐。我们共征集了来自全国的1500多个案例,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
经过多轮次的讨论推荐,1月18日,我们发布最终名单。其中,“年度特别案例”3个,省市县三级各1个,“年度案例”20个,“典型案例”90个。“四川省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被推荐为年度改革省级特别案例。除此之外,四川还有5个案例分别进入“年度案例”和“典型案例”名单。
我们邀请改革领域的领导和知名专家全程参与了案例讨论和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给予了具体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艾参加了案例讨论推荐会,其他提出意见或参加相关讨论的还有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孔泾源,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原副会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等多位专家。
记者:“四川省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为何会被推荐为2021年度特别案例?作为唯一一个省级特别案例,“特别”在哪些方面?
潘治宏:天府中央法务区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集中性探索创新。体现出了高站位、原创性、系统性和主动性等特点。
我们认为,天府中央法务区在全局思维的基础上,系统集成推进改革,由四川省委主导、省委主要领导直接谋划推动,立足于全省乃至全国的全局,立足于保障现代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具体呈现在服务于四川天府新区及成都市和全省的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将法治、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集成法律政策资源、集成现代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检法司各项改革试点,调动省、市、区各级动力,增强群众获得感,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体现了鲜明的改革创新特点。可以说是深层次、高水平的改革案例。在省级层面进行这样的创新,是全国率先的。参与案例讨论的专家一致认可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的突出特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记者:从参与讨论推荐的专家角度,对于未来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建设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潘治宏: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探索是新生事物,是对于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探索实践。作为改革探索,建议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强梳理和总结经验,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深入研究分析建立中央法务区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动力,将法治、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度融合,创造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四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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