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国省市要闻>详细内容

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入(返)达人员报备排查!达州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作者:达州发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07 23:22:51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入(返)达人员报备排查的通告

(第3号)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8号公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入(返)达人员报备排查,现通告如下:

  一、凡近14天内到过有本土病例发生地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的入(返)达人员,一律需要报备。城镇居民向社区报备,农村居民向村组报备;凡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二、亲友、同事、邻居等知情人请主动引导、协助和督促报备对象向社区(村组)报备。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职工(含安保、保洁等辅助人员)进行排查;城区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网格员、物业公司、楼栋长对本小区、楼栋居住人员进行排查;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对辖区居住人员进行排查;出租户、用工单位、宾馆旅店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住谁店、谁负责”的原则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同时将排查对象信息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推送。

  四、主动报备对象要做好安全防护,做好健康监测,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由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引导其到核酸检测机构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五、不主动报备,报备时隐瞒重点地区旅居史,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履行排查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排查管控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7日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