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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3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作者:市交警支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13 23:01: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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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达州市全市范围内新增3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新增设备将对超速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监控抓拍点位

  渠县

  01、渠县318国道2087公里200米

  02、渠县318国道2099公里200米

  03、渠县318国道2064公里700米

  04、渠县渠汇路20公里100米

  05、渠县渠汇路30公里100米

  06、渠县涌(兴)(三)汇路6公里

  07、渠县望(溪)石(梯)线11公里100米

  达川区

  01、达川区国道542线332公里600米

  02、达川区210国道1942公里100米

  03、达川210国道1952公里800米

  04、达川区542国道399公里0米

  05、达川区542国道384公里700米

  开江县

  01、开江县305省道17公里200米

  大竹县

  01、大竹县210国道2009公里600米

  02、大竹县210国道2018公里300米

  03、大竹县318国道2037公里200米

  04、大竹县318国道2042公里300米

  05、大竹县318国道2014公里600米

  06、大竹县318国道2022公里400米

  07、大竹县竹石路3公里300米

  08、大竹县210国道1999公里900米

  万源市

  01、万源市210国道1745公里400米

  02、万源市210国道1801公里0米

  03、万源市210国道1783公里500米

  04、万源市罗文镇至魏家乡3公里800米

  05、万源市513电厂至茶垭2公里600米

  06、万源市银洞路(小地名:火车站天桥)

  宣汉县

  01、宣汉县210国道1836公里800米

  02、宣汉县203省道121公里500米

  03、宣汉县210国道1849公里110米

  04、宣汉县巴山大峡谷路15公里600米

  05、宣汉县303省道32公里700米

  06、宣汉县201省道98公里500米

  07、宣汉县201省道79公里900米

  08、宣汉县202省道146公里300米

  09、宣汉县202省道164公里300米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款100元、记3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23,处罚款100元、记 0 分。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罚款50元、记0分。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处罚款100元、记2分。

  5、各类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三、设备启用时间

  以上新增设备自2020年5月20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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