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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呷酒”、“咂酒”与“杂酒”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5-14 00:41: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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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07年秋。一天,接到已定居绵阳的渠县籍、年高九十的陈见昕老人电话:“老邓哪,你《阙乡行》里有一个字是不是用错了?”“哪个字?”“咂酒的咂,你用的杂粮的杂。”我说“我是专门用了‘杂粮’的‘杂’字。”道理呢?“杂酒”的原料就杂呢!但我特别强调了一句:“感谢您老关心。”
  没过多久,2007年10月出版的达州市老年诗词选《松鹤诗涛》第二集,友人给我了。书中刊用了我两篇赋,原《渠县杂酒赋》的“杂”改成了“砸”。我想,这是编辑的认识,改就改吧!
  不久,收到了中共渠县县委政研室编印的《发展研究》2007年第5期,刊用拙作《阙乡风情四赋》,其中《渠县杂酒赋》仍用的“杂酒”二字。我认为,渠县人也有这种共识呢!
  2008年9月2日,收到由世界民间文艺家协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书法家协会出面征集,乔木、荣征主编,香港文学报社出版公司于2008年8月出版的《全球华人名作大典》,其中刊用了拙作渠县黄花、刘氏竹编与杂酒三赋,用的还是“杂酒”。远在香港的编辑,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中华西部地区一种民间酿造,会有“呷酒”、“咂酒”与“杂酒”之说呢!
  (二)
  我在写作上也用过“咂酒”一词的。1995年庆祝建国50周年,清溪区代表队参加县上演出的川剧表演唱,就是我写的《喝咂酒》(见拙著《渠江歌吟》40-41页),用的就是一个“咂”字。那么2007年春天写的《渠县杂酒赋》(见拙著《阙乡行》)为什么又改“咂酒”为“杂酒”呢?
  2006年秋,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在讨论审定渠县宕府王呷酒(不是“咂酒”)申报入编四川省保护名录时,一位专家组成员——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渠县民协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代文同志提出,“渠县杂酒”的“杂”,应是“杂粮”的“杂”。因为酿制杂酒的原料就不仅是高粱。“杂酒”之说,首先来自民间。
  评审中,我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李同宗同志是否参加了这次会,讲过什么话没有,记不清楚了。
  (三)
  李同宗同志《关于呷、杂、咂》,分辨“呷酒”、“杂酒”和“咂酒”的文章刊于《濛山文艺》2008年3月号,上报不久,我粗略读过,以为把不同的看法讲出来,引起更多的人思考,求得一个合理的说法,是件好事,没有想还要说什么。近日翻检旧报,再次拜读了《关于呷、杂、咂》,方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杂酒”之“杂”的出现,已引起了对同一食品名称遣词的“混乱”,涉及到“对错”与“是非”,而且已经叫人于“糊涂”中“考究”了,问题何其严重!文章说,混乱的出现,是“有本专著作赋,不用呷酒而用杂酒”,不指名地指了名,还能装聋作哑吗?是的,李同宗同志垂范于前,已表白了在他的作品里用“咂”而不用“呷”或“杂”的缘由,我还不该效法吗?
  (四)
  巴蜀文化系列丛书中,有一本名叫《举箸醉杯思吾蜀——巴蜀饮食文化纵横》(熊四智、杜莉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其中第三章“巴蜀酒文化”中讲到“咂酒”。
  作者说,“当今仍有的咂酒,是居住在四川境内的羌族后裔的发明”。四川的羌族人,主要居住在阿坝藏族自治州的茂汶羌族自治县,和汶川、理县、黑水、松潘等处。“羌族人爱喝自酿的酒,咂酒就是他们最爱喝的”。作者说,“咂酒不但在羌族人中流行饮用。在四川东部一些城乡,汉族人、土家族人也酿制咂酒,饮用咂酒”。现在重庆市的巴县还有“巴人咂酒”进入市场。作者说,“古代的巴人,就包括了羌族、土家族的祖先”。至于“咂酒”之为名,作者说,“咂”字,“本意为入口也,或者以口舌品尝食物也。”特别指出,“有的人把咂酒写成‘杂酒’,恐怕是把意思弄错了”。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作者把一本《羌族风情》内部资料的相关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酿酒的原料仍用青稞、小麦、玉米。将其择净杂质后,入锅煮熟,晾于簸箕内,待温度降至40°C(冬秋)或20°C(春夏)时,拌合酒曲盛入大铁锅中,盖上麦草和棉絮,发酵一二天后再装进坛中,用泥封坛口保温发酵十余天而成……
  羌族同胞饮咂酒,还有一定的开坛仪式。先要由人致“开坛词”……说一些吉利话。致词人口中喃喃致颂词,一边用手将竹管插入坛内,连蘸三滴咂酒洒向天空,向天地祖先致敬。然后再插几支竹管,大家按辈分年岁,从老至幼一轮一轮地吸饮咂酒。同时,参与的人还要唱歌……
  好一段记述,把千百年来一种农家自酿酒的“杂”与“咂”,还包括文中未涉及的“呷”,都说得清清楚楚,情景淋漓。
  (五)
  “呷酒”、“咂酒”与“杂酒”几种说法同时存在,就存在着对同一酒类的命名涵意有差别,按什么原则命名为好的问题。
  先说“呷酒”与“咂酒”,都是饮酒的动态与行为方式。查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1月出版的《辞海》,“呷”读xīā,“咂”读zá,相同的义项都是吸饮或吮吸。商务印书馆《新华辞典》2001年修订版与《新华字典》2001年第10版,“呷”,读xīā,其意是“小口地喝,如呷茶,呷一口酒”。“咂”读zá,除了与“呷”相同的义项外,还有“仔细辨别”的意思,如“咂滋味”。
  人们已经共识,“呷”与“咂”都是动词,表吸饮,还有“小口地喝”的特定动态。不仅前引《羌族风情》所述羌人饮用“咂酒”是这样,民国《渠县志·礼俗志》所记渠县人待客或自饮这种家酿,盛以大瓮,插竹管二,轮番吸饮,也是这样。而且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曰呷酒”。是指行为方式,不是指酒,不是说这种酒叫“呷酒”。“呷”与“咂”同义,当然也不是说这种酒名“曰咂酒”。
  太平天国翼王、广西人石达开的《咏咂酒》诗广为流传。《举箸醉杯思吾蜀》说,石达开原作是:“万颗明珠共一瓯,王侯到此也低头。五龙捧着擎天柱,吸得长江水倒流”。在羌族地区流传的则是:“万颗明珠一坛收,王侯将相也低头。双手抱着朝天柱,吸得黄河水倒流”。而在渠县呢?多数人又是这样说:“万颗明珠一瓮收,君王到此也低头。五龙搂抱擎天柱,喝得黄河水倒流”。无论有些什么变化,基本含意不变。特别是石达开原作,明白地表示了自我(王侯到此)如何吸饮一种民间家酿的动态情景。是咏如何咂(吸饮)酒,而不并咏所谓特有品种——“咂酒”。
  有没有称这种家酿为“咂酒”的呢?有。《举箸醉杯思吾蜀》书中说,明代四川文化人杨升庵,有一首诗的题目就叫《昭化饮咂酒》。
  再说“杂酒”,指农家用多种原料酿制的酒。《举箸醉杯思吾蜀》引清代《金川琐记》说,羌族人家酿“以小麦、青稞及黍子、燕麦为之”。引《羌族风情》说,如今羌族人酿酒,“原料仍用青稞、小麦、玉米”。四川东部一些城乡的家酿呢?书中说,“已不是用青稞为主要原料酿制,而是多用高粱”。
  渠县呢?民国《渠县志》有记,“以大麦、高粱酿之”。其实来自农村而稍有一些年纪的渠县人大体知道,渠县农家家酿,除了用高粱、玉米、大麦作主要原料,还有加饭米、苕颗的。酿制后,如果需要增加酒性劲仗,入坛时加一些白酒,称“毛杂酒”。如今批量生产,进入市场,说有健身与延年益寿之效,就因为加了什么名贵药材,岂不更 “杂”了?
  那么,“咂”的特定食用方式呢?其实,杂酒的食用方式不仅仅是用开水泡竹管吸饮,还有连带酒糟干吃的。1940年代中期,我在瑯琊街上读高小,夏秋之际上学、回家,要是赶场天,就曾看见街上、场头桥上既有凉粉凉虾卖,也有用高粱掺杂饭米蒸的杂酒卖。一个个小饭碗,装得冒梢梢的,按现在的价,大约是一块钱可买一份,既爽口味,又饱肚子。后来进城到渠中上学,要是逢场天从家里进校,在现渠江大桥前的“南桥”上,也有农民做这种小生意。
  而且,如果“呷”与“咂”是小口地吮吸食物(并没有限制一定用竹管),又何止是用于以高粱等原料酿制的家酿呢?喝其他饮料,开始不也这样吗?字典、辞典上就有“咂茶”、“咂一口酒”之例证吧?要是用了吸管饮酒就叫“呷酒”、“咂酒”,那么,袋装酸奶有吸管,而且只能通过吸管吸饮,怎么称呼这种奶的名称呢?
  (六)
  一个物体叫什么名称,并得到流传,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即大众认同。然而该起什么名,怎样起名,却又不无讲究。最起码的原则,是“名”“实”相应。一个物体叫什么名称,大体是与它自身的形态、性能、质地、功用即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一致的。有的还包含着地理环境与人文因素,并以此为标志,表现个性化特征,以至品牌价值。
  据《举箸醉杯思吾蜀》作者称,1985年,四川有大小酒厂13502个, 1997年有酒类生产企业5500户。一个酒厂一个企业要生产几种以至十几种酒,不知要起多少名字!而怎么起名,又是有一定规律的。
  一、突出地名标志:泸州大曲、泸州老窖特曲、剑南春(原绵竹大曲,唐代,绵竹属原剑南道);
  二、突出原料特色:广柑酒、红橘酒、葡萄酒、五粮液(以高粱、粳米、糯米、玉米、小麦为原料);
  三、突出水质特色:郎酒(古蔺县二郎镇以郎泉水酿造。民谣“郎酒好,有四宝”,其中就有冬夏常涌的郎泉水);
  四、突出历史人物:文君酒(邛崃县,卓文君与司马相如故事);
  五、突出文学名著及艺术形象:红楼梦酒与十二金钗酒(宜宾全国文化名酒);
  六、突出特殊寄意:全兴酒(成都,从清道光四年所建“全兴成”酒厂而来)。
  还有其他种种。行家说:“料是酒之肉”,“水是酒之血”,“曲是酒之骨”。如果还加上“地是酒之母”、“人是酒之父”、“文是酒之魂”,那么,给酒起个什么名儿,除了白酒、曲酒、果酒、药酒等基本类属外,带特殊标志性的名称,会离不开这些方面吧!
  究竟怎么起名呢?汉语组词有规矩。不同的酒名作为专有名词,作为一个固定概念,其组词方式是以名词作中心词,加名词、形容词或数量词作定语。也就是种概念加属概念,包括原料、文化背景、地名、人名等等。不加动词。对于一专有名词,包括酒的名称,也应该如此。名词加动词构成动宾关系,不再是一个词、一个专有名称,而是对一种行为动态及所涉及对象的陈述。这是常识。李同宗同志所引《中国历史大辞曲》之说,“饮用时,将当地高山特产的竹杆数支,插入酒罐吸饮,吸完后添入水再饮,至吸淡而止,故名咂酒”。意思是很明白的,说的是如何“饮用”这酒,而不是说这酒叫什么名称。“故名”非指“名称”,而是这种饮法叫做“咂酒”。
  让李同宗同志感到“糊涂”的是:五粮液、茅台酒、汾酒的酿造,用的都不是一种原料,按理说,怎么不“统统可以名之曰‘杂’酒”?是的,这是一个问题。每种酒都不是单一的原料,何止“五粮液”。可以追根溯源到唐宋时的宜宾“五粮液”,经明清而品味成型,直到1929年才由一位晚清举人杨惠泉建议厂家改用了“五粮液”之名。以前叫什么呢?“在此以前,五粮液则老老实实地叫‘杂粮酒’。”(见《举箸醉杯思吾蜀》92页)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并非单一原料酿制的酒不叫“杂酒”呢?要知道,品牌名称是一种价值体现,创名牌者则致力于“独领风骚”, 不许人盗用。再说“杂酒”一词来自民间,本就“土俗”,哪有“五粮液”之类文雅呢?
  (七)
  可不可以依据 “饮用方式”给酒命名呢?
  不能说决对不可。不是有书上这样写了吗,连明代的四川大文人杨升庵的一首诗就名叫《昭化饮咂酒》。(恕我未查找原文)这毕竟是文化人笔下的事,老百姓是怎么想的,杂酒出现的原初阶段概念如何,则是另外一回事。名词前面加动词,构成一个新名称,确有例证。“烧烤鸡”、“炸鱼”、“蒸肉”、“挂面”、“凉拌豆芽”……既指行为动态,也指经过那种特殊处理的鸡、鱼、肉、面以及豆芽之类食品。这要依语言环境而定。因此,虽不符合现代汉语一般构词规矩,却也被人接受。不过稍作一点比较,也会叫人多一点思考。以“炸鱼”、“咂酒”为例,本来都指行为动态,也用作了指物体名。如果分别在前面加上动词“吃”或“饮”,构成“吃炸鱼”或“饮咂酒”,就会有所发现。“吃”与“炸”虽同是动词,但概念不同,连用不别忸;“饮”与“咂”呢?两个动词同义,重在一起,则是多余!字典、辞典都没有说“咂”是多义词,没有说可作名词用。至于大文人杨升庵都用了“饮咂酒”,你怎么看?用了就用了吧!已然事实,勿须多言多语。语言规则既不是一个人创造的,也不是一个人可以随意改变的。
  民间以高粱为主要原料的家酿以及同类市场销售品,起名“呷酒”,一般老百姓不习惯,它距生活远了。而起名“咂酒”,老百姓一般不计较,因为它与“杂”同音,迟钝了思辨的感觉,不看文字,不会引起人们对“咂酒”与“杂酒”基本概念的思考。所以,“咂酒”其名比较通行。
  (八)
  不同物体出现了不同名称,有的说法明显不妥,怎么办?是通过讨论、辨析求得认识一致?还是随意改动?涉及到法规程序的,是尊重法规程序?还是任所欲为?如果涉及到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能任性逞狠吗?把汉阙称为“汉碑”,是1950年代渠县有关人士的错误。于是出现了“汉碑亭”、“汉碑乡”、“汉碑村”与“汉碑酒”等相关名称,沿用几乎半世纪。世事沧桑。“亭”不在了,“乡”、“村”改了,可“酒”还在。这是一项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名号,能随便不叫“汉碑酒”吗?改不改,怎么改,得看是否必要,并按法规程序办事。渠城西区广场起名“万兴广场,认为不当的人较多。据说,之所以这样命名,是有一定协议在先的。改不改,怎么改,决不是哪个随便口说了算数。《万兴广场赋》是人们熟知的名与实相应的作品,已经广泛流传,可以因个人编书,就可以随意改成《阙乡西区广场赋》吗?(见四川文艺出版社《诗文渠县》117页)。试问:“阙乡西区”在哪里?读者指责打乱说,谁负责任?还有,渠县通过申报、经审定批准进入四川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7]42号通知),是渠县宕府王食品有限公司的渠县呷酒酿造技艺,还是“渠县咂酒”?有一本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渠县民族民间文化集萃》(190页),记录的是“渠县咂酒”。编者未必不知道,“渠县咂酒”和渠县宕府王呷酒及呷酒酿造技艺,本是不同概念?多有区别?对待已构成的事实,需要有历史的观点,客观地对待。既要尊重事实,也要讲究学术民主,千万不能“我说了算”!
  既然将一多种谷粮及其他原料的酿造,可以依据饮用方式命名“咂酒”,那么就其本身自然属性称为“杂酒”,该不会存在“对错”问题,让人“糊涂”吧?希望有更多的人考究,正其“是非”。
 

邓天柱2008年12月13日初稿,19日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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