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拳打击窃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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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渠县公安局对李馥乡高石村9社窃电者邹文云予以拘留。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邹文云十分后悔。
春节临近,各地用电处于高峰期。根据惯例,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例行组织开展全县用电大检查。1月19日上午,城关供电所工作人员杨国全、唐小东对李馥乡高石村9社开展用电检查时,发现村民邹文云采取挂钩方式窃电。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邹文云家里电器设备功率及用电情况,邹文云应向城关供电所补缴违约电费17744.832元。由于邹文云拒绝补缴违约电费,城关供电所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对邹文云作出拘留处罚。(李炼 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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