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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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
渠 县 教 育 局 |
渠县大学中专招生考试办公室 |
渠教发[2006]144号
关于印发《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
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的
通 知
各中学(含民办初中)、九年制学校、片区(镇)教育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达市教基[2006]28号),切实做好我县考区的考务工作,特制定《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抄报:市教育局、市招委,渠县考区总巡考,考区正、副主任
抄送:县招办正、副主任、教育局相关股室、教育直属单位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前的准备工作
(一)考区、考点、考场的设置
1、渠县考区,由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登文任主任,副局长刘力、县招办主任代彦任副主任。考区主任和副主任全面负责考区工作。考区下设考务办公室,由陈科任办公室主任、苗国任办公室副主任,黄长清、张礼成、何浏、罗世海为办公室成员。
2、根据考生人数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相对集中设置14个考点。考点必须设置在不被洪水淹没、建筑安全、便于管理的片区(镇)所在地中(小)学校(具体见附件一)。各考点设主考1人(原则上由片区(镇)教育组主任干事担任)、副主考2人(其中一名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各考点应设立试卷保密室、考务办公室、答卷装订室、医务室、治安室、领队休息室、考生咨询处、茶水处、车辆停放处等服务设施;按需备足监考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领队佩戴的各种标志、考试用的音响设备、浆糊、小刀、粉笔、草稿纸及答卷装订用具;在考前一天公布《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表》、《考试规则》(附件四)、报时信号、考场编号及准考证起止号,张贴考场及服务设施分布示意图。
3、每个考场30人,尾考场不得超过35人,11人以上另设考场(见附件二)。考场应选择安静、采光好、清洁通风,便于做好防暴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教室,放置表面平整的考桌。考场内,所有挂图、黑板报、张贴物、字迹等均应除净或覆盖;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考生准考证号的末二位即是考生考试时的座位号,座位号竖行蛇形编排(见附件五),贴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于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员核对检查。
(二)考点工作人员的确定和培训
1、各片区(镇)教育组于6月13日前将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推荐名单”报教育局基教股送考区主任和副主任审定。其条件是: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纪律性强、身体健康,严禁聘请临时人员。所有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每考场设甲、乙各一名监考员,甲监考员由县教育局派遣,其中渠中考点的甲监考员由高中教师担任(见附件三),乙监考员由各片区(镇)教育组在辖区内统一调配。乙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一律由非九年级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担任。
3、考点主考(副主考)应按照《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附件六)在考前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三)考前教育
1、考点主考(副主考)应在考前两天召开考生领队会议,了解考生生活安排意见,提出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要求,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领队按照《考生领队职责》(附件七),在考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环境、考场及座位,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试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度。
(四)试卷的接送、保管
1、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试卷、答题卡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草稿纸由考点自制。
2、各考点领送试卷时,派一名副主考与两名巡考员一起共同参与。领卷时由教育组开具介绍信。领送和保管试卷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负责,严守纪律,保密观念强,身体健康,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各考点必须按照安排时间,在县招办办理手续后领取试卷。试卷领取、运送、保管和答卷返还等环节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4、考点领回试卷后放入“专室”、“专柜”,门、柜均封条管理,卷柜双人双锁(巡考员、主考各一)。各考点每天须确定专人负责并聘请公安人员参与试卷保管,两人一组,24小时守护。要特别注意对考点备用卷和余卷的管理,凡启用须经考区主任同意并填造《备用试卷启用情况报告表》(附件八)。
5、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若发生试卷失密、泄密事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接触了试题的人员予以隔离,严防扩散,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招办,以便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五)巡考要求及考前检查
1、考前一天,考区向各考点派出巡考检查组(巡考人员分布情况见附件九),并提前做好对巡考员的培训工作。
2、各巡考组成员应认真履行《巡考员职责》(附件十),切实加强对考点考前准备工作和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考试结束后,要与考点负责人交换意见并向考区交出书面巡考报告(交考区考务办公室转)。
3、各考点考前准备工作情况,包括试卷是否全部安全送达、考试的领导组织工作、考点考场设置是否落实、巡考检查组是否到位等,于6月16日15:00前报告考区考务办公室,电话:7223636。
4、考试前要向社会公布市、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纪律投诉电话,市教育局投诉电话为2122674,市招办投诉电话为2378690;县教育局投诉电话7220025和7223636,县招办投诉电话7327500。
(六)考试报告制度
1、考试期间,考区、考点两级考务办公室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各考点到县招办领取试卷时报送值班座机电话、考点主考、副主考办公、住宅电话和24小时开通的移动电话。各考点要保证在领到试卷至返还试卷期间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考区考务办公室白天(8:00-22:00)值班电话7223636,晚上(22:00-第二天8:00)值班电话7327500.
2、各考点领取试卷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清点、核对,无误后庚即报告考区考务办公室。
3、领到试卷当日至返回试卷为止,各考点每天晚7:00—8:00向考区考务办公室报告考点试卷(答卷)状况。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县招办报告。
4、考试期间,各考点在考试结束15分钟内向考区考务办公室简要汇报当堂考试情况,以便考区在考后25分钟内报告市教育局。若发生失(泄)密或大规模舞弊事件,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内向考区考务办公室报告情况。
二、考试的实施
(一)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
8:30——10:10 |
2:00——3:40 |
4:20——6:00 | |
6月17日 |
语文(结束:10:30) |
物理与化学 |
政治与历史 |
6月18日 |
数学 |
外语 |
|
(二)考试组织
1、考点主考和副主考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监考员要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附件十一),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附件十二)认真做好本考场的考试组织和监考工作,并认真填写《考试纪要表》(附件十三)。另外,各考点尾考场大于20人的,发30份卷袋,少于20人的,发5份卷袋.
3、考点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协助监考员做好考场外的监视工作,做好为考生的服务工作。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5、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考生领队必须佩载相应的标志。
6、在考试时间内,除市领导、考区主任(副主任)、考点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外,监考员、考生领队、巡考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全部关闭。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的手机必须置于震动状态,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通话。
7、考试时,考生领队只能在“考生领队休息室”休息。
8、各考点必须明确标志性警戒线,考生家长、亲属等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9、若考生违纪舞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考生违纪处理决定书》(附件十四)送达考生本人,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县教育局。
10、严禁各考点复制试卷。复制试卷用于考试一律不予评分。
11、每堂开考15分钟后,副主考到各考场清理缺考情况,转考点微机人员立即输入微机,传市教育局,打印纸制缺考表,主考签字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县招办。
(三)考试后的收尾工作
1、监考员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考生试卷、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尾考室多余的试卷不再装入原袋),分答题卡、试卷二(语文卷不分卷一、卷二,理化和政史卷“合考分装”),装入原袋并填好卷袋封面内容。各考点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核对试卷、答题卡数量及顺序。
2、各考点收齐试卷后,分学科打捆,并另纸标明考点名称、科目、数量,同时造具《试卷交接清单》(附件十五)和《缺考考生登记表》(附件十六)送县招办。试卷一和草稿纸在各考点由主考和巡考员封存。
3、县招办接受各考点返回试卷时,将严格检查卷袋有无破损,密封是否完好。若发现有破损或密封不严的,做好差错记载(见附件十七),发现有舞弊可疑现象,考区将组织人力,及时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市招办和市教育局。
(四)特殊学校及专业的面试
报考公安中等专业学校、中师类专业和刑事司法及护士类专业的考生,面试工作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三、考试安全及纪律
1、考试安全
(1)试题安全:考点主考是试题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要特别注意对试卷的领送、保管及考点备用卷和余卷的管理。
(2)考生安全:学校校长是考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学校老师要和学生同吃同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考试纪律:
各考点必须严肃考风考纪。所有的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表》(附件十八)上的要求开展,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数目 项目 数目 项目
|
附件一: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考点设置情况表
数目 项目 数目 项目
|
考点名称 |
附件三: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委派各考点甲监考员分布情况表
考点名称 |
甲监考员人数 |
来 源 学 校 |
合 计 |
361 |
渠中269人,二中50人,汇中42人 |
渠 中 |
61 |
渠中49人,汇中12人 |
二 中 |
38 |
渠中23人,二中15人 |
三 汇 |
32 |
渠中22人,二中10人 |
临 巴 |
22 |
渠中17人,汇中5人 |
土 溪 |
32 |
渠中28人,汇中4人 |
文 崇 |
10 |
渠中9人,汇中1人 |
涌 兴 |
25 |
渠中17人,二中8人 |
贵 福 |
11 |
渠中9人,汇中2人 |
岩 峰 |
16 |
渠中11人,汇中5人 |
清 溪 |
24 |
渠中13人,汇中11人 |
静 边 |
15 |
渠中14人,汇中1人 |
宝 城 |
13 |
渠中12人,汇中1人 |
有 庆 |
33 |
渠中26人,二中7人 |
琅 琊 |
29 |
渠中19人,二中10人 |
附件五: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考号编排示意图
讲 台
教室门 25 24 13 12 1 26 23 14 11 2 27 22 15 10 3 28 21 16 9 4 29 20 17 8 5 30 19 18 7 6 |
附件八: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巡考人员分布情况表
考点名称 |
总巡 考领导 |
片区巡考领导 |
考点巡考组长 |
考 点 巡 考 员 |
渠 中 |
牟道勇 |
王成国 |
蒲学斌 |
张定成 雷冬梅 |
临 巴 |
吴世康 |
王 立 | ||
琅 琊 |
唐 春 |
贾其涛 | ||
三 汇 |
黄全 |
张海波 |
陈 建 | |
土 溪 |
余联海 |
孙良权 张成钢 | ||
清 溪 |
汪从明 |
唐 仲 | ||
静 边 |
陈 艾 |
曾长合 | ||
二 中 |
敬永香 |
寇琼林 |
叶发君 | |
有 庆 |
王小林 |
杨祖勤 | ||
宝 城 |
刘绍东 |
曹 阳 | ||
文 崇 |
张炼 |
李 川 |
张 强 | |
涌 兴 |
王茂平 |
张 明 | ||
贵 福 |
李 锋 |
江 武 | ||
岩 峰 |
杨 军 |
吴 荣 |
附件十七: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试卷返回差错情况记载表
科别: 所属考点: 卷袋编号:
异常情况:
收卷人: 年 月 日 |
交卷人: 年 月 日 |
考区主任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附件十八:
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渠县考区考务工作行事历程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承 办 单 位 |
6月12日 |
1、印发《达州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渠县考区考务工作细则》 2、召开渠县考区考务工作会议 3、分发准考证 |
基 教 股 县 招 办 |
6月13日 |
上交考务工作人员名单(含主考、副主考、监考、工作人员)到基教股 |
基 教 股 教 育 组 |
6月14日 |
去市领卷 |
县 招 办 基 教 股 |
6月15日 |
1、召开巡考人员会议 2、各考点召开考生领队会 |
教 育 局 教 育 组 |
6月16日 |
1、各考点到县招办领卷 2、各考点召开考务工作人员会 3、考点报告收卷、备考情况 4、向市报阅卷教师名单、阅卷方案、试卷状况 |
基 教 股 县 招 办 教 育 组 |
6月17日 |
1、考试 2、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报告当堂考试情况 3、晚7:00——8:00报告试卷状况 |
县 招 办 各 考 点 |
6月18日 |
1、考试 2、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报告当堂考试情况 3、下午8:00前试卷返还县招办 |
县 招 办 各 考 点 |
6月19日 |
1、上午送卷到达一中,下午领卷返县 2、巡考组交巡考报告 3、下午阅卷教师报到 |
县 招 办 巡 考 员 阅卷教师 |
6月20—24日 |
阅卷教师开会、阅卷、登分 |
阅卷领导小组 阅卷教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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