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渠县第十一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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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渠县第十一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小学、直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改革理念,激发教师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市教育局达市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渠县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由县教育局主办、县技装所具体实施,本次自制教具评选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县教育局从获奖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达州市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直属学校由教师或教师指导学生自己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曾参加过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虽参加过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自制教具(不含教材中的仿制而无改进教具,或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各种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三、评选条件
1、教学实用性:满足教学需要,教学效果明显,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
2、科学创新性:符合科学原理,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新创意。
3、安全稳定性: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符合环保要求。
4、取材简单:能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制作简单,易于操作,外形美观,造价低廉,便于自制推广。
四、评选办法
1、以各中小学、直属学校为单位,每校不低于2—5件作品参评。
2、各学校于3月16日前报送作品评选资料,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申报者应填写《渠县第十一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申报表》(1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到534272305@qq.com,由县技装所组织专家评审参评作品。
3、各参评单位应由制作教师亲自在作品正式选时现场操作、演示,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评选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名单。
五、奖项设立
1、本届评选对参评自制教具设小学、中学组,各组设理科和综合两类,各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2、本届评选自制教具活动设组织奖。
3、参评作品中优秀作品将由县推荐参加全市第十一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请各中小学、直属学校、教育组务必认真组织本地开展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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