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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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渠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相关议题。会议表决通过了县委副书记王飞虎为渠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了苟小莉辞去渠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表决通过了王飞虎为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的任命、决定。何世斌就拟决定王飞虎同志代理县长有关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它有关同志的免职案和任职案,何世斌对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回购资金及投资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渠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养老机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有关决定(草案)等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建秋、周泽烂、易雪梅、李绚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副县长、公安局长郝勇,副县长敬永香、贾文军,县政协副主席刘德伟,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杨东 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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