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2023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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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3年第3号)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中旬,县委派出7个巡察组将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商务局、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文联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四川聚兴建投实业有限公司、渠县汇兴产投实业有限公司2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及三汇镇、宝城镇、贵福镇、琅琊镇4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在对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对三汇镇北坝社区、重石村、邓家村、联合村和金河村,宝城镇宝城社区、和平村和连丰村,贵福镇千佛社区、碾平村和金垭村,琅琊镇琅琊社区、琅庙村和金马村1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直接巡察;对其它村(社区)采取“乡村一体巡”的方式开展延伸巡察。届时,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和联动巡察的巡察对象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各被巡察单位的具体入驻时间由各巡察组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情况,以及县委要求巡察了解的其他事项。同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将分别与县委各巡察组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巡察期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县委巡察组巡察对象和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妇幼保健中心、三汇镇及“乡村一体巡”的村(社区),三汇镇北坝社区、重石村、邓家村、联合村和金河村。
联络电话:17311515663
电子邮箱:qxxwxcz001@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四川聚兴建投实业有限公司、县工商联
联络电话:17311525663
电子邮箱:qxxwxcz002@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商务局、团县委
联络电话:17311535663
电子邮箱:qxxwxcz003@163.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渠县汇兴产投实业有限公司、县文联
联络电话:17311505663
电子邮箱:qxxwxcz004@163.com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疾控中心、宝城镇及“乡村一体巡”的村(社区),宝城镇和平村和连丰村。
联络电话:19198868165
电子邮箱:qxxwxcz005@163.com
六、县委第六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医院、贵福镇及“乡村一体巡”的村(社区),贵福镇千佛社区、碾平村和金垭村。
联络电话:19160673380
电子邮箱:qxxwxcz006@163.com
七、县委第七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中医院、琅琊镇及“乡村一体巡”的村(社区),琅琊镇琅琊社区、琅庙村和金马村。
联络电话:19198897356
电子邮箱:19198897356@189.cn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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