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撤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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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县委派出七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22日至6月9日,分别对县公安局、县综执局、县市监局、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有庆中学、岩峰职业中学、三汇中学、清溪中学、琅琊中学、县招考办、涌兴中学、临巴中学1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渠北镇、卷硐镇、中滩镇、万寿镇4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在对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时,对渠北镇高寺社区和真武村、卷硐镇卷硐社区和陡梯村、中滩镇林湾村和五四社区、万寿镇曹家村和灵感社区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直接巡察。现已完成巡察任务,于6月9日撤离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7个巡察组于6月9日17:00前对设置的“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各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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