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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关于推荐陈鹏飞等8名同志参加第七届达州市道德模范 评选活动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04 10:40: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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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达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达市文明办〔2023〕13号)文件要求,渠县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初审遴选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8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助人为乐 鹏飞  渠县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快递员

见义勇为    渠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职工

诚实守信  刘登海 渠县青龙镇汤家村育海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敬业奉献 何小丽  渠县渠江街道胜利社区党委书记

敬业奉献     国网渠县供电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敬业奉献 蒲建华  渠县税务局静边税务分局职工

敬业奉献      渠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孝老爱亲  旭东  渠县清溪场镇第一小学教师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7210733

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8号县委办公大楼702室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3年5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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