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渠县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7名
渠县网APP
分享
此次招录报名时间为
2023年4月12日——4月27日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川消〔2021〕142号)等法规政策,现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名额
(一)招录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消防车驾驶员5名、消防文员2名(其中会计1名、办公室宣传文员1名),具体工作地点为渠县县域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需具备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限男性,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消防文员22-32周岁(1991年4月1日-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全日制)。会计人员要求财会相关专业毕业,至少拥有初级会计资格证,具有一定从业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办公室宣传文员要求新闻传播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宣传写作能力,会操作使用PS、PR等视频剪辑软件及平面设计、基本特效处理能力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2)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附件3)执行。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部队复退军人;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具备第1至5项条件的,本条第(二)、(三)款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两年内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招收;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体格检查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2)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附件3)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业务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8天,消防文员工作时间参考政府机关,实行上下班制度。
(一)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参加入职培训,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3280元/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消防车驾驶员不低于5580元/月,消防文员不低于4100元/月+岗位津贴(以上工资标准均为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二)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和文员工资根据岗位情况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通过每年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考核后按照《达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定岗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定岗定级,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年增加。
(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单位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四、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资格初审、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定岗定级考试、签订劳动合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均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体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60%、40%。
(一)应聘人员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6个项目。驾驶员岗位人员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
(二)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三)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费用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送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邮箱地址:847374498@qq.com,现场报名地址:渠县消防救援大队。4月28日大队将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通知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表(见附件1);
(三)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四)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格证书;
(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
报名地点:达州市渠县賨都大道13号
联系电话:0818-7876119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六、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渠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通讯室。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七、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均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考试合格后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渠县消防救援大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八、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工作分配,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渠县消防救援大队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
1、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政府消防员报名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3、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体能考核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微信扫码获取附件
END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