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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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0年第11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专项巡察,现已完成巡察任务,将于2020年12月27日撤离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2月27日18:00前对设置在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对悬挂的意见箱全部撤收,巡察组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对巡察工作的支持。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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