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开展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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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宣通〔2020〕71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
三、征集内容
组织县广播电视台、渠县新闻网、爱上渠县、传播渠县、幸福渠县、融渠县、渠县网等县级媒体,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诉求征集,全方位收集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梳理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且带有共性的问题。
四、征集举措
(一)征集方式
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全县“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县广播电视台、渠县新闻网以及新媒体平台具体负责征集。渠县新闻网、县电视台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征集邮箱:863184117@qq.com,热线电话:0818-7212909,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和平街18号县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股)
县级媒体要创新形式,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并及时将征集的群众不满意事项上报县委宣传部(群众诉求台账样表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1.12月1日至12月6日
各相关媒体发布我县开展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消息,向全县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的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
2.12月7日至12月31日
(1)媒体宣传。渠县新闻网、县电视台一集新媒体平台在各自媒体重要版面、显著位置高频次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的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并开设专栏,围绕征集活动,进行系列动态报道。
(2)社会宣传。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拟定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标语内容和标语放置的点位等,确保“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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