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宝城镇“新农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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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宝城镇“新农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的公告
(第3号)
宝城镇“新农村”于2020年1月31日被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自终末消毒第二天起,已经连续14天无新发病例。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肺炎机制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意见,决定2月17日解除宝城镇“新农村”疫点。同时,乡镇、村(社区)要继续按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指南(试行)》规范管控,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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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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