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新增2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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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1:李某,系1月30日确诊病人余某的弟媳,49岁,岩峰镇凤阳村人,2月1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月25日8:00-19:40在家附近杨某(丈夫二哥)家做客,20:00回到家中。
1月26日8:00-14:00在附近杨某(丈夫二哥)家做客,后回到家中,未外出。
1月27日在家中未外出。
1月27日晚23:50收入渠县高新医院医学观察至2月9日22时。
2月9日22时在渠县人民医院传染科隔离治疗至今。
患者2:何某,系2月4日确诊病人何某的姑姑,48岁,三板镇福城村人,2月1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月25日-2月3日23时居家未外出。
2月3日23时送到渠县人民医院东城分院隔离医学观察至2月11日18时。
2月11日18时在渠县人民医院传染科隔离治疗至今。
请其他与患者密切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818-7322042),渠县疾控中心(0818-7322049),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人员上门登记和检查。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自动监测体温,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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