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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作者:防控指挥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01 18:04: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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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龙凤镇、大义乡(与平昌交界)所在地入境处增设联防联控检测点。请广大驾乘人员主动接受检测,共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检测点标识:“渠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肺炎联防联控检测点”。

  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公安、交运部门:引导入境车辆进入检测点接受检测,维护联防联控检测点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对入境人员进行卫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

  当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协助各职能部门工作,提供必要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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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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