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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庆祝建军9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通知

作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30 11:17: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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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重温人民军队走过的光辉历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英雄、心系国防、胸怀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汇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双拥办在“八一”期间开展庆祝建军9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主题
 
  结合纪念建军90周年,以“赞颂辉煌成就、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为主题,展现渠县军民勠力同心、不忘初心、携手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积极投身强国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稿期限
 
  即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止。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
 
  书法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自选(楷、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纸张大小不小于A4纸。
 
  2.绘画作品
 
  纸张大小不小于A3纸。
 
  3.摄影作品
 
  参展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彩色,紧扣主题,讲求真实性、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影像要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提交JPEG格式电子图片和电子文档说明。
 
  以上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1.硬笔书法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50元;软笔书法、美术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150元;摄影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120元。
 
  2.入选参展作品在万兴广场公开展览。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3.入选参展作品县双拥办今后用于非营利性宣传,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肖像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
 
  4.各单位要充分发动、鼓励本单位有特长的人员积极参与,征集作品由各乡镇、部门或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个人直接报送。组织得力的乡镇、部门或单位,在评选双拥先进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联系人:邹渠  0818-7322629
 
  投稿邮箱:705749463@qq.com
 
  渠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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