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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渠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倡议书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2-25 09:37: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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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创建优美环境,享受优美环境,珍惜优美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顺民心、合民意,惠及千家万户、子孙后代的大好事。作为一名个私经营者,我们既是城乡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乡文明的创造者,我们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使渠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文明。 为此,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创建文明渠县,营造美好家园是每个个私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体个私业主要为“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化”工程做出应有贡献。
    二、争做文明市民。自觉遵守《渠县市民文明公约》、《渠县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告别陋习、文明出行”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污染城乡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毁绿化绿地,不影响交通秩序,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好市民。
    三、认真落实“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不得占道经营、开“店外摊”,做到坐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摊不出店、货不出柜、垃圾归桶,家禽进笼、鱼类进池、熟食进柜、禽蛋进箱。搞好门前卫生,清除门上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店招店牌、行业标志要美观、醒目,不得乱搭挂、乱张贴,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做到污渍杂物不落地。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自觉办理各种证照,不得无证无照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得随意设置摆放灯箱、店招店牌、户外广告;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明码标价、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渠县是我家,环境治理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把渠县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市级环保模范县城、市级园林县城、市级文明县城。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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