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考调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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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事局
公开考调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考调岗位、名额及范围
考调县级机关公务员岗位人员7名;考调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岗位人员4名;考调其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人员34名。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名额及考调范围等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岗位有明确要求的见后附表);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有明确要求的见后附表);
(四)身体健康;
(五)现在本县工作,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福利待遇的人员;
(六)符合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后附表)。
三、报名
(一)报名地点:渠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咨询电话:7212011)。
(二)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7日9:00至28日17:0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内,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所在单位出具签章的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资格初审后,在渠县人事局公示栏和渠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xrs.gov.cn)公示考生名单,并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参考时间。
四、开考比例
不得低于1:1.5(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申请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参考)。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见渠县人事局公示栏和渠县人事人才网通知时间。
六、政审、考察和调动
(一)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考调单位岗位数等额确定政审人员。经政审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渠县人事人才网和县人事局公示栏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到所报考岗位接受1个月岗位适应考察。考察期满后进行适应度测评,适应度达到80%及以上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适应度低于80%的回原单位工作。缺额不再递补。
(二)适应度考察合格人员一经办理调动手续,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搞好工作移交并到调入单位报到,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调动人员按调入单位的机构性质和岗位设置确定相应身份、待遇,具体按照川人发[2007]29号、达市人发[2007]83号文件规定执行。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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