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书画研究院关于举办《美丽渠县》书画展览征集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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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根据县委、县政府2016年总体工作部署,拟于2016年9月举办《美丽渠县》书画作品展览。现面向渠县广大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县外书画家、本院会员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渠县县委 渠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渠县政协办公室、渠县政协文史委、渠江书画研究院
三、协办单位
渠县文联 渠县美协 渠县书协
四、征稿对象
渠江书画研究院会员及县内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县外书画家
五、展出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六、展出地点
渠县体育馆
七、作品要求
(一)内容健康向上,以反映渠县时代风貌、人文特点、山水风光、弘扬渠县精神、反映幸福美丽新渠县、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为主。
1、反映渠县的古今诗、词、歌、赋书法作品亦可入选。
2、凡书写古今诗、词、歌、赋须标明出处、草篆作品须附释文,凡未标明出处未附释文的一律不予入选。
3、绘画作品须突出渠县山水、人文及精神面貌,以写生山水、人物、城镇、乡村实景为主,并注明出处,与之相悖的作品一律拒收。
(二)书画创作形式不限,作品一律竖式(以方便布展),国画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不小于4尺对开,油画、水粉、版画尺寸不小30寸。篆刻作品不小于6方(须另附释文),所有书画作品须符合参展规格,一律由书画院统一装裱。
(三)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八、征稿日期
自通知之日开始至2016年7月底截止。
九、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分别设置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优秀奖20件,分别发给奖金800元、500元、300元、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十、作品评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届时邀请有关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十一、投稿地址
政协渠江书画研究院(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马家巷13号,邮编:635200)
联系电话:7303622 13982857798
十二、相关说明
(一)选送作品必须首创原作,凡在渠县和外地已经展出过的书画作品一律不得送展。
(二)选送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完整著作权,并对可能出现的版权和名誉权等法律纠纷一律由送展者承担责任。
(三)本次书画展未获奖作品一律退稿,凡获奖作品由渠江书画研究院收存。
(四)对本次入选作品主办方可进行制作出版、文化交流、推广、对外非商业性宣传,不另付薪酬。
(五)凡自愿应征本次书画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各规定。
(六)展览承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渠县政协办公室
渠县政协学习文史委
渠江书画研究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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