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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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事局
关于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达市人发(2008)44号《关于下达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达市人发(2008)69号《关于做好2008年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市委办发(2004)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意见》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30名。其中: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20名;招聘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医务人员100名;招聘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潜水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对象及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均可报考。
2、报考专业对应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和报考教师岗位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的本县自聘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2008年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凭学历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2008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教育教师岗位,其教师资格可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4、正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可不受户籍限制。
四、加分和免试
1、“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等,符合国家、省市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符合川人办发(2007)43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4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专业对应的岗位可免试。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7月16日至18日在渠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41号三楼)报名。
2、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限报考教师岗位者)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涉及年龄放宽、加分、免试,还须提供相关依据。其超过35周岁的本县自聘教师,提供授课学校出具并加注渠县教育局审核意见的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
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原是本县户籍的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六、考试
1、考试方式
①免试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行。如遇免试报考数超过岗位数,则对免试人员进行公共知识笔试。
②笔试人员
教师、乡镇医务人员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设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占50%;
县城卫生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公共知识、面试采取以专业知识为内容的现场答辩,其分值各占50%。
潜水员岗位采取先进行公共知识笔试,然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经体检、考核合格,自费参加用人单位指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
2、笔试内容、范围
①公共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参考资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②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学》,范围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教材为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③医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中医考《中医基础学》、西医考《诊断学基础》、护理考《基础护理学》,范围以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为准。
3、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岗位名额。
4、考试时间和地点
①公共知识笔试:2008年8月5日9:00—11:00;
②专业知识笔试:2008年8月5日14:30—16:30;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08年8月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④县城卫生医疗单位医务人员面试时间于2008年8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发布的公告。
5、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七、体检和考核
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加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免试人员经考核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是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的参照笔试人员办法确定。体检为常规体检,教师、医务人员参照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潜水员参照民用潜水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现实表现审查考核。
八、聘用
1、应聘教师、医务人员岗位的,经体检、考核合格,对其拟聘公示。拟聘公示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应聘明确了具体用人单位的,直接聘用到该用人单位;应聘未明确具体用人单位的,实行公开自主择岗(即明确具体用人单位并予公布,拟聘公示合格者,分类别、层次、科目,按最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潜水员岗位的,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参加专业培训合格者,对其拟聘公示。拟聘公示合格者参加择岗(参照教师、医务人员公开自主择岗办法执行),选择南阳滩船闸所或舵石鼓船闸所潜水员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③体检、考核或培训不合格者;
④拟聘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经查不符合条件者;
⑤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4、在招聘过程中,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岗位调整、体检、考核、择岗、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本《简章》第八条第3款、第4款原因出现缺额,按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其缺额调入相应岗位名额中递补。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事局组织,各用人主管部门配合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纪律及其它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相关规定,配合招聘主管部门,搞好招聘工作,对违纪违章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简章》及报名、免试、加分、岗位调整、考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等信息一律在渠县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qxrs.gov.cn)发布,同时在渠县人事局公示栏张贴。咨询电话0818-7212007。
3、本《简章》只适用本次公开招聘。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渠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
表一: 渠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表
表二:渠县医务人员招聘信息表
表三:渠县潜水员招聘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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