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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渠江西岸救灾生命通道)工程二级公路部分一标段(渠北至土溪)BT项目招商公告

作者:交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18 09:25: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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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渠江西岸救灾生命通道)工程二级公路部分一标段(渠北至土溪)BT项目

招商公告

本项目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渠江西岸救灾生命通道)工程已经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渠发改审〔201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由于该项目二级公路部分一标段(渠北至土溪)原投资人放弃投资,经渠县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由渠县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进行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资,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及投资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渠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渠江西岸救灾生命通道)工程二级公路部分一标段BT项目

2.项目地点:渠县渠北乡、李馥乡、土溪镇

3.项目规模: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渠江西岸救灾生命通道)工程二级公路部分一标段项目设计路线起于渠北乡,经李馥乡,止于土溪镇,全长22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4.建设投资:本项目建安概算总投资约3.1亿元(以渠县财政评审控制价为最高限价)。

5.建设工期:预计24个月。2014年2月开工建设(以开工令为准)。

三、项目投资与回报

1.项目总造价: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工程竣工结算价,并以此计算投资回报额。

2、本项目投资回报记取方式:投资回报=审计审定的工程总额×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报率: 10%。

3、资金利息:本项目招商已考虑投资回报,不另行计算资金利息。

4、投资资金到位时限:工程实行按月计量支付,投资人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不低于上月计量支付70%的资金划入指定账户。

5、投资及回报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为3年,项目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分三年支付,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支付金额=工程建设费用+投资回报。

四、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只进行投资招商,投资人只进行项目投资,投资人必须要在渠县境内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并做为该建设项目业主,工程建设由业主另公开招标选择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建设招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投资人资格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并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和投资能力(提供近期具有不少于本工程建设投资额的 40 %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提供不低于投资范围内投资额 60  %的银行贷款授信证明)

4.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近两年无违法经营纪录。

5.该项目投资申请评审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须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 80  万元人民币至招商人指定账户。在签订投资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10%

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投资人报名

1.投资申请人于2013 12  18 日至2013 12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渠县交通运输局  报名和购买招商文件。

2.报名和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七、考察:对投资企业近三年类似投资项目情况,及资质、信誉、实力等进行实地考察,时间另行安排。

八、投资申请文件递交与评审

1.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 12  27 1000分,地点为:渠县政府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2、投资申请文件的评审:由招商人组建评审委员会,相关监督机关派员参加,对投资人的投资申请文件现场开封。评审办法详见招商文件。

九、项目招商说明

1.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中选投资申请人承担。

2.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资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咨询。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公告同时在 渠县新闻网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 渠县交通运输局 

  址: 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南大街165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8187220337    18780803000

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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