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服务车”“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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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渠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优质服务车”“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抓好“三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客运行业服务水平,营造创先争优、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提升渠县城市文明形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客运车中开展“优质服务车”、“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积极倡导遵章守纪、诚信经营、体贴服务、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加强车主和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关爱乘客、奉献社会;增强驾乘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共同参与,共建和谐;以活动为契机,挖掘、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渠城文明形象。
二、活动主题
安全行车 文明礼让
三、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
(二)评选对象:全县客运车辆及从业人员。
(三)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仪表端庄、衣帽整洁、持证上岗。
3、热情接待乘客、耐心解答问题、做到有问必答,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4、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使用统一的客票,按规定收费。
5、不拒载、不宰客、不绕道、不甩客,无服务质量投诉,出租车所必有的标志、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6、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交通责任事故。
7、车容车貌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身外观整洁,车内座椅、套经常保持干净,其他附属设施齐全有效。
8、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突出事迹的,应作为优先评比条件。
(四)评选程序:
1、宣传报名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由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组织推选候选车辆和候选驾驶人员,并填好推荐审批表格(附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吋免冠照2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和数码照片,于8月10日前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县文明办),电话:0818—7322341,电子邮箱:渠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群,群号233419091。县广播电视台、渠县新闻网、宕渠文明网、渠县报将开辟专栏对“优质服务车”“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进行宣传。
2、示范营运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由评选委员会确定“优质服务示范车”,在车上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社会评议阶段:8月21日至8月27日。在宕渠文明网设置专栏,将候选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公示,通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民主评议,推选出“优质服务车”和“文明驾驶员”。
4、评议审定阶段:8月30日前。由县评选活动委员会进行初审,确定“优质服务车”和“文明驾驶员”,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活动要求
1、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由县文明办、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出管办、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标准,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评选工作,评选出“优质服务车”50辆(出租车25辆、公交车5辆、农村客运车20辆)和“文明驾驶员”50名(出租车驾驶员25名、公交车驾驶员5名、农村客运车驾驶员20名)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优质服务车”、“文明驾驶员”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优质服务车”统一悬挂“优质服务车”标志,并对每辆车主奖500元;对评选出的“文明驾驶员”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300元。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渠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5日
附:
渠县“文明驾驶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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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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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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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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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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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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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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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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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
推荐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评选委员会
审定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注:所在单位(车辆)填写格式:隶属公司+车辆类别(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客运车)
渠县“优质服务车”推荐审批表
车 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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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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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车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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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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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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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300字) |
|
隶属公司
推荐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评选委员会
审定意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注:车辆类别分为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客运车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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