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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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渠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临聘一批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协管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乐于奉献;
4、城市协管人员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应聘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方可参加报名。
三、聘用岗位及名额
在保留优秀老队员的基础上,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协管员140名。
四、工资待遇
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平均工资880元/月包干(含40元绩效考核工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7月6日9时至2013年7月7日18时在渠县城市管理局(地址:渠县渠江镇背街12-4号)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18-7202611。
(二)、报名方式
凭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就业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渠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渠县城市管理局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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