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渠县第五届(山城)啤酒之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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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七一”建党节,实现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渠县”的奋斗目标,根据省商务厅的安排部署,经县委、政府同意,渠县商务局、渠县工商业联合会(渠县总商会)、渠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将联合举办“2013四川渠县第五届(山城)啤酒之夏”活动。
为了把本次活动办得具有特色,促进渠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丰富渠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地点:
渠县万兴广场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29日
三、活动须知:
1、凡年满18—55周岁公民,身体健康,有一定啤酒饮量,不分男女、职业,均可报名参赛。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比赛成绩按比赛规则进行成绩选拔。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6月15-29日到以下报名地点报名或比赛前现场报名:
1、渠县工商联(总商会)办公室(渠县城郊派出所大院内)
联系人:楚道强 联系电话:7206952 13982877206
2、渠县川渝金樽酒业有限公司(万兴广场荷花苑7单元2楼)
联系人:朱小芳 联系电话:5068999 13458186120
3、万兴广场活动现场(仅限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16:30--6月29日上午9:00前)
五、比赛规则:
比赛规则:分男女组,定时定量比速。
1、男子组:在5分钟内持瓶饮完5瓶500ml(计2500ml)乐堡啤酒成绩有效
2、女子组:在5分钟内持瓶饮完3瓶500ml(计1500ml)乐堡啤酒成绩有效
3、根据用时最短饮酒最多成绩进行排名。
4、比赛出现分歧意见时,以裁判长报仲裁委员会裁决为准。
5、选手在比赛中开始前抢喝,中途退场,严重滴漏,泼酒,边饮边溢,退场前喷吐,被裁判警告2次,不听裁判长指挥,有以上违规行为者成绩无效。
六、奖励办法:
1、冠军:男女组各1名,各奖现金3000元,山城听装啤酒10件、诗仙太白柔顺6年新花瓷1件
2、亚军:男子组2名,女子组2名,各奖现金2000元,山城听装啤酒6件、诗仙太白四星思乡情1件
3、季军:男子组3名,女子组3名,各奖现金1000元,山城听装啤酒4件、诗仙太白三星思乡情1件
4、渠县旅游局免费提供:冠军5人龙潭风景区1日游;亚军3人龙潭风景区1日游;季军2人龙潭风景区1日游。
5、凡参加比赛人员均有纪念品及奖品。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
渠县商务局、渠县工商业联合会、渠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
本次活动承办单位: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总商会、四川渠县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活动协办单位:
渠县旅游局、渠县川渝金樽酒业有限公司、渠县广播电视台、渠县新闻网、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慧通广告
本次活动由渠县人民医院全程提供医疗保障。
本公告解释权属本届啤酒节组委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渠县第五届啤酒之夏组委会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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