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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22 14:40: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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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首届魅力宕渠特色文化旅游节

《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认真贯彻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挖掘我县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根据县委、政府举办首届魅力宕渠特色文化旅游节的要求,由县政协牵头,政协办、县文广局、县旅游局主办,渠县民俗摄影协会、渠县摄影家协会、渠县网络文化管理中心承办的《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将于首届魅力宕渠特色文化旅游节期间在渠城展出,并选择适当时机在成渝等地展出,其中获奖部分作品将编辑成《渠县旅游风光画册》。

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送选渠县旅游风光摄影作品。

一、征稿内容

主要反映渠县的山水风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城乡景观、精神风貌等自然生态人文之美。要求作品思想内容积极向上,表达形式丰富多样,用光考究,构图严谨,视觉独特,创新手法,精心创作,通过摄影把最优美、最迷人的渠县风景和人文精神定格于魅力光影之中。

二、征稿要求

1、送选作品必须为首创原创作品

2、送选作品必须是取材于渠县内的原始影像作品。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除,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不得加边框。谢绝下载或改编别人作品参展以及非渠县境内拍摄的作品

3、送选作品数量、拍摄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4、送选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4-8幅(胶带链接在一起),每幅作品后面需粘贴《参赛表》(见附表)

5、每幅作品需具备: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事件要点、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等。

6、送选作品原稿尺寸一律为7吋,并附电子文档(选送作品单幅必须是原始的JPEG格式,有效像素必须在4M以上)。不符合选送要求的作品不予选择。作品一经入围初选,作者必须按主办方要求提交作品原始图像文件,以利主办方鉴定和展览制作。如作者不能按主办方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征集作品时间:自225日起,625日截稿。评选结果于8月底前揭晓。节庆期间颁奖。

8、送(寄)作品地点:政协渠县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渠县渠江镇马家巷13号。联系人:王宣波、李扬天。

联系电话:08187321016 0818-7221063。

Email:87512052@qq.com,522495257@qq.com。

三、参展评选办法
  1、由县内有关部门和知名摄影人士组成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定并公示。
  2、奖项设置:
  作品奖:设一等奖3名,每幅奖金600元;二等奖6名,每幅奖金400元;三等奖10名,每幅奖金300元;优秀奖30名,每幅奖金200元;入选奖50名,每幅奖金100元。

四、注意事项
  1、送选作品必须保证拥有送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并对可能出现的版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纠纷承担责任。

2、送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3、本次展出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有对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文化交流和推广、对外非商业性宣传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4、凡参加本次摄影展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条规定。

5、展览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渠县政协办公室 渠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渠县旅游局
承办:渠县民俗摄影协会 渠县摄影家协会 渠县网络文化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参赛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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