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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2012年新型工业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17 11:34: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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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兴工强县战略,夯实“两化互动”基础,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确保“十二五”规划有序推进。根据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渠委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12年新型工业化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工业重点乡镇;  

二)县级相关部门;  

(三)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工业重点乡镇  

渠江镇、天星镇、三汇镇、临巴镇、汇东乡、汇南乡、卷硐乡、李渡乡、土溪镇、望溪乡、龙潭乡、东安乡、渠北乡、琅琊镇、有庆镇等辖区内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乡镇  

1. 辖区内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24分)  

工业总产值增长4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5%  

利润增长30%  

入库税金增长25%  

工业技改投入增长25%  

技术创新投入增长25%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7%  

乡镇工业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每完成1项计3分。  

2.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1户以上)(5分)  

3. 新培育规下(小微)工业企业户数(2户以上)(4分)  

4.落实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及设备情况(3分)  

有分管领导  

有专职人员  

有专门办公场所及设备。  

每完成1项计1分。  

5.新型工业化工作发展规划、工作安排、总结及对企业指导、协调、服务等情况(6分)  

年初有工作安排  

季度有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  

年终有工作总结  

有对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指导记录  

有对工业经济目标督促记录  

有对企业安全检查记录。  

每完成1项计1分。  

6.辖区内工业企业软环境治理及为企业排忧解难工作(45分)  

有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5分)  

有效治理企业周边软环境,企、民企矛盾及时化解率100%25分)  

不发生乡镇、村(社区)、社到企业摊派、赞助和吃、拿、卡、要等现象(15分)。  

7.工业统计工作及辖区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的组织、协调工作(4分)  

8.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等其他综合性工作情况(4分)  

9.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5分)  

10.奖惩。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万元、0.8万元、0.6万元。年终经考核后,按得分多少排序进行表彰奖励,对得分排序后3位的乡镇进行通报。   

(二)工业发展相关县级部门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煤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及相关下属机构、县环保局、县投促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及相关下属机构、县交运局及相关下属机构、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农办、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及相关下属机构县政务中心、县林业局、县供排水公司、县电力公司、县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1.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工作(30分)  

重视新型工业化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10分)  

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涉企事务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办事快捷、方便,不存在推诿、拖拉、压件、敷衍等现象。(10分)  

服务创新。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坚持“非禁即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10分)  

2.企业对工业发展相关县级部门的服务评价20分)  

3.县级相关部门推进新型工业化主体工作(见附表)(50分)  

4. 奖惩。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万元、0.8万元、0.6万元。年终经考核后,按得分多少排序进行奖励,对得分排序后3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 主要经济指标80分)  

工业总产值增长40%15分)  

利润增长30%10分)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5%10分)  

入库税金增长25%10分)  

技改投入增长25%15分)  

技术创新投入增长25%10分)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7%10分)  

     2.工业统计工作(10分)  

3. 环境保护、企业研发投入、科技进步等其它各项综合性工作(5分)  

4.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5分)  

5.奖惩。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6万元。  

(四)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新型工业化工作目标任务,对牵头部门(县经信局)按县内同等次奖励。  

 三、考核办法  

 (一)乡镇  

1.考核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县经信局、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主要经济指标分解另文下达)。  

2.考核采取自查汇报、查阅核实相关资料、走访现场、并组织企业业主评分等方式进行。  

3.规上工业企业数据联网直报工作,由工业重点乡镇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按质上报数据,完成目标任务。  

4.年终对各乡镇工业经济实行百分制考核,各考核指标按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分,超目标加分,欠目标扣分,其加减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30%  

()相关县级部门  

考核采取自查汇报、查阅核实相关资料、走访企业,并组织企业业主评分等方式进行。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考核数据以县经信局、县统计局提供的为准(具体目标分解另文下达)。各规模企业是联网直报数据的责任单位,要按目标要求及时上报数据,完成目标任务。  

2.考核采取自查汇报、查阅核实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3.年终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分,超目标任务加分,欠目标任务扣分,所有项目加减分不超该项目标分值30%。工业总产值未完成目标、利润为净亏损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企业取消评奖资格。  

四、工作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考核工作由县委目标办负责组织,县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具体实施,负责对各目标责任部门、乡镇及各考核工业企业的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月、分季度督促检查,跟踪调控。县统计局负责工业统计网报数据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工业化工作目标考核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工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要按月、季及时向县经信局、县统计局报送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工作进度、预测分析、工作总结(月报、季报、工作总结等将计入年终成绩),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表:2012年县级相关部门推进新型工业化主体工作表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2118   

   

   

   

   

附表:  

2012年县级相关部门推进新型工业化主体工作表  

   

责任单位  

考 核 内 容  

县委组织部  

完成对考核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新型工业化工作绩效监督、考核。  

县纪委  

(县监察局)  

负责工业企业软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查处阻碍工业发展的单位及个人。  

县发改局  

指导和协调工业投入相关工作,重点负责申报“四川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全年完成工业投入按市上下达指标考核。  

县工业园  

完成年度园区基础设施和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任务,服务入园企业,新增入驻规上工业企业8户,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30%、税金增长2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5%以上。  

县煤管局  

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指导、服务和安全监管,完成煤炭企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县财政局  

落实县委、县政府“兴工强县”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向上申报工业发展项目资金报告,国家、省、县财政性工业项目发展资金拨付率100%  

县统计局  

完成工业和园区统计工作,负责数据收集上报、协调,编制季度、年度工业和园区统计报告,指导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新型工业化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县科技局  

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组织完成1项工业科技攻关项目,争创市级以上技术中心1个,开发新产品2个,推广科学技术2  

责任单位  

考 核 内 容  

县国土资源局  

做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优先保证工业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矿产开采企业资源供给。2月前完成工业园区二期土地报征,6月份完成1000亩征地指标下达,完成园区征地补偿和入园企业土地招、拍、挂工作。  

县住建局  

抓好与新型工业化相关的工作,做好城镇建设规划与工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好入园工业企业建设服务工作。3月前完成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县环保局  

加强工业企业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及时完成新建和入园项目环评审批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县工业企业排污达标。  

县投促局  

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完成全年工业项目招商任务。  

县工商局  

及时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指导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1个、市知名商标2个。  

县质监局  

做好企业质量管理和监查,确保全年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指导工业企业争创省名牌产品1个。  

县安监局  

做好企业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完成市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县公安局  

负责工业企业周边社会治安整治,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为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县交运局  

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周边交通网络规划,搞好工业企业周边道路维护工作,确保工业企业运输通畅;全年工业企业公路货运量同比增长达30%以上。  

县国税局  

做好工业企业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县下达工业税收增长任务。  

   

责任单位  

考 核 内 容  

县地税局  

做好工业企业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县下达工业税收增长任务。  

县人行  

指导协调各商业银行支持工业企业融资需求,督促完成年内工业企业贷款目标任务,确保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25%以上。  

县农办  

抓好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新引进或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1户、市级2户。  

县商务局  

新培育工业出口企业1户,工业企业自营出口完成市下达任务。  

县林业局  

负责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林地占用审批服务工作  

县政务中心  

负责工业企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入园企业证照办理。  

县供排水公司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用水管线维护和工业园区用水管线敷设。  

县电力公司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用电线路维护和用电保障。  

县天然气公司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用气管线维护和工业园区用气管线敷设。  

县人社局  

加大工业企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技能培训,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调解处理好工业企业劳动保障争议。  

   

   

   

   

   

   

 主题词:2012年度  新型工业化  考核  通知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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