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紧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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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镇集体企业超龄参保群众: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市人社发〔2011〕298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严格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川人社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现就涉及参保人员户籍和超龄参保终止的时间变更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参保适应范围中,由2012年3月31日具有我县城镇户籍人员变更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我县城镇户籍人员。
二、办理超龄参保截止时间由2012年3月31日变更为2011年12月31日止。
三、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市人社发〔2011〕282号)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不变,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渠县社保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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