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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4-11 17:44:3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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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文件

渠委宣发 2011 6

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 90 周年“党在我心中”主题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

201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隆重纪念党的 90 华诞,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讴歌渠县儿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成就,根据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渠委办 2011 4 号)精神,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在全县广泛开展纪念建党 90 周年主题征文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歌颂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成就,进一步鼓舞渠县儿女意气风发地投身渠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渠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13月至8

三、活动内容

隆重纪念建党 90 周年,在全县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

1 、征文对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民群众、青少年学生。

2 、征文要求:

( 1 )要紧扣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这个主题,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反映和展示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扬传统,团结拼搏,勇于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励全县人民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全县改革开放,推动渠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2 )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要求立意新颖、事实准确、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示性。

( 3 )作品字数以 500 1500 字为宜,并附上作者简介和联系方式。

( 4 )作品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确系作者本人创作,文责自负。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 5 征文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投稿,各单位至少报送 2 3 篇作品。

( 6 )报送办法:征文从 3 月开始,至 6 30 日截稿。投稿须在文首注明“纪念建党 90 周年征文”字样,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与联系电话。纸质稿件于 6 30 日之前寄往渠县图书馆“纪念建党 90 周年”征文办公室(渠县渠江镇马家巷 49 号,邮编: 63 5200 )。电子文档须同时发送到邮箱: scqxtsg @126 . com

联系人:王寒薇、方明

联系电话: 0818 7322495 (办) 15181826777    13079042444

 3 、评审和奖励方式:

( 1 ) 8 月份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初审由征文办公室进行,终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作家、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2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8 名、三等奖 15 名、优秀奖 20 名,优秀组织奖 10 名。对获奖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 500 元、二等奖 300 元、三等奖 200 元、优秀奖 100 元)。

( 3 )获奖作品将在渠县新闻网、渠县图书馆网站、 渠江书友 、《山文艺》等处发表。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主办,县图书馆、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渠县支中心承办。为加强领导,确保此次系列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纪念建党 90 周年‘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运英

副组长:奉光成、刘荣忠

成员:张泽永、黄文峰、黎仁芳、罗波、杨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文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 90 周年!

                                              

             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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