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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中小学生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3-02 16:44:3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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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讴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颂扬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唱响弘扬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激发我县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热情,提高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质量和中小学生摄影创作和鉴赏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渠县政协办公室、渠县教育局主办,渠县民俗摄影协会、渠县摄影家协会承办的《渠县中小学生摄影作品展》,将于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前夕在渠城万兴广场展出,现特向各中小学校及县内中小学生公开征集摄影作品

一、作品内容

主要反映渠县近年来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变化;中小学校面貌改善、师德风范及中小学生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的生动场景,校内校外令人感动的人和事;城乡群众生活的幸福感以及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渠县美丽的自然风光等。

二、作品要求

1、送选作品必须是学生本人用照相机或手机(500万像素以上)拍摄的作品。教师和家长可以指导拍摄,但不得代拍。

2、送选作品必须是取材于渠县境内的原始影像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不得加边框)。谢绝下载或改编别人作品参展以及非渠县境内拍摄的作品。

3、送选作品数量、拍摄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4、送选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4-8幅(胶带链接在一起),每幅作品后面需粘贴《参赛表》(见附表)

5、每幅作品需具备: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及学校班级名称、指导教师或家长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

6、送选作品原稿尺寸一律为7吋,并附电子文档(选送作品单幅必须是原始的JPEG格式,有效像素必须在2M以上)。不符合选送要求的作品不予选择。
  7、征集作品时间:自31日起,430日截稿。评选结果于6月底前揭晓。71日前颁奖。

8、送(寄)作品地点(以下两单位任选一个)

(1)政协渠县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渠县渠江镇马家巷13号。联系人:王宣波、李扬天。

联系电话:08187321016 08187221063

Email:87512052@qq.com522495257@qq.com

(2)渠县教育局,地点:渠县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张定成

联系电话:15181833222

Email:qxjyg7321948@sina.com

三、参展评选办法
  1、由县内有关部门和知名摄影人士组成渠县中小学生摄影展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定并公示。
  2、奖项设置:
  作品奖:分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并每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5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50元;入选奖每幅奖金30元。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

组织奖:对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并展出作品数量和等级名列前10名的学校给予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
 
 四、注意事项
  1、送选作品学校及学生送选者必须保证拥有送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并对可能出现的版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纠纷承担责任。
  2、送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3、本次展出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有对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对外非商业性宣传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4、凡送选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条规定。

5、展览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渠县政协办公室 渠县教育局

 

      承办:渠县民俗摄影协会 渠县摄影家协会

 

                    0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渠县中小学生摄影作品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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